该避免直接的“参与”。电视纪录片是在生活本身的客观纪实之中,在真实社会形态的具体展现中,由观众自己对生活做出应有的判断和结论的。
当然,强调创作者与生活本身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不是绝对排斥创作者情感的“参与”,更不是不允许创作者观点、看法和主张的渗透和阐发,只是强调“通过对生活的审视、感应、领悟和选择、捕捉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并将其“隐蔽在生活本身的过程之中”。
5.原生态与戏剧性
电视纪录片,“一般具有较明显的纪实风格特征”,“纪录具有原生形态的生活内容”。也就是说,电视纪录片,不需要将生活“打磨”得过于光彩,只需将“带毛边式”的生活直接呈现在观众面前,无需过多的“雕琢”和“粉饰”,无需进行人为的“戏剧性”的处理,“更不允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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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摆拍和扮演”。这对强化作品的“真实性”,无疑是正确的。
但是,电视纪录片绝对排斥“戏剧性”么?只要有“戏剧性”,就必然失去了生活的真实么?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其实,道理很简单:生活本身就充满了“戏剧性”,以真实反映社会生活为已任的电视纪录片,当然不能回避这种“戏剧性”的真实体现。事实上,电视纪录片的可视性,大多体现为其中的“戏剧性”。
当然,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电视纪录片不能人为地制造“戏剧性”,它的“戏剧性”永远产生于生活“原生形态”的母体之中。
6.长镜头与蒙太奇
电视纪录片,当然应该“通过详细系统的解释分析,展现事件的来龙去脉及其内涵”,“它要求事实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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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存在的,并且用采访摄像或摄影的纪录手法把事件纪录下来,以创造真实自然的现场效果”。这就是说电视纪录片没有“过程”就没有事件。“过程”是构成“事件”的基础,“事件”只是“过程”展现。而要纪录完整的“过程”,“长镜头”无疑是合适的“镜头语言”。如果在真实的“过程”纪录中,只是一味地在那里“切”,就会将一个完整的过程,“切”得“支离破碎”;然后再上编辑机一“编”,就会“编”得“虚假失真”。为什么有些“纪实型”专题节目,观众会有虚假的审美感受呢?恐怕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这样说来,电视纪录片的创作,是否只要“长镜头”,不要“蒙太奇”了呢?不需要讲究“剪辑”、“组接”技巧,不需要讲究“编辑”章法?当然不是。尽管是“纪录”作品,也不能不加选择的、自然主义的将繁复纷来的生活过程和情状,一古脑地纳入镜头,记录在案,塞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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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仍然需要依照生活的流程,严格地“选择”,认真地“组接”,精心地“编辑”,形成崭新的“蒙太奇”语言。可以这样讲:没有“蒙太奇”的艺术处理,也就没有电视纪录片的创作。
总之,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复杂的,绝对的东西是没有的,即便是电视纪录片的创作。故而,也应该运用辩证思维审视之。但是,在具体运用和艺术创造时,还必须分清主与次、里与表、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一切均需按规矩行事。这是因为——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思考练习题
什么叫电视纪实艺术?
电视纪实作品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什么是电视专题片?
写实电视专题片的创作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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