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卷与成绩评定
①评卷。由教研组组织评卷,一般应集中评卷,尽可能采取流水阅卷方式。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给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考试成绩。
考试后三天内要结束阅卷评分工作,任课教师将所教班级的学生记分册、试卷及试卷分析送教务管理部门,同时提供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名单。评阅后的试卷和学生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若须改动,应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会同教研组长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理由被认定方可更改。
②成绩评定。考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和学期评分制评定。期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评定。
考查科目根据平时至少二种以上形式5次以上的成绩评定学生课程考查成绩,优先按百分制评定,其次可按优秀(优)、良好(良)、及格、不及格评定(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为:90-100分为优、80-89.5分为良、60-79.5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体育课考查要从学生身体条件和体育基础的实际出发,对男女学生应有不同标准,对患有某种疾病而短期内不能治愈或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经指定医院证明,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免考查项目。
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综合实训、顶岗实习)要形成以学生作品(服务)为主、以知识考核和过程考核为辅的考核制
度,建立教师评价、实习单位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③补考与重修。实行学年制的学校,对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规定组织补考。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对尚未取得已考课程学分或没有达到规定累计学分的学生,可按学分制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补考、安排重修或选修其它课程。
(5)试卷分析。凡是采用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考试科目都要在阅卷后由任课教师填写试卷分析表。其内容一般包括:试题构成、学生成绩情况及试卷的难度和区分度分析、答题情况及分析、通过考试反映教与学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的意见等。
教务管理部门要按试卷评分标准抽检评卷质量。 2、社会化考核评价
有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应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评价方法,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五条 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1、教学责任事故级别。教学责任事故包括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故,一般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责任事故、重大教学责任事故、严重教学责任事故。学校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事故级别:
(1) 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指持续时间较短,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
(2)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指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大,程度较深。
(3)严重教学责任事故指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损害学生权益或学校声誉的事故。
2、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出现教学责任事故后教务管理部门应了解情况,分清责任,及时进行教学责任事故登记,区别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情形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告学生的监护人。
(1)对一般教学责任事故,责任者应先作书面检讨,由教务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减计一定的工作报酬。
(2)对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责任人应作书面检讨,由教务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教学副校长,进行部门通报批评,当年不能评优,扣发当月奖金。
(3)对严重教学责任事故,由教务管理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对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的考核为不称职,扣发事故责任人该学期奖金。对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者,由学校按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在职务上作低聘、调离以至解聘等处分。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者,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教学总结
教学总结是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评定教学实绩的依据。每学期结束时,教师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系统的回顾,写出教学总结。教学总结要突出教育教学模式、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观点明确。
教学总结的基本内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主要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第二十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是依据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通过采集、处理和利用各种教学反馈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价,并做出改进决策的教学管理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考核体系,采用文化基础课抽考、专业技能抽查、专业技能竞赛、教学评估、教育督导等方式对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学校要通过教学检查、内部教育教学督导、听评课、学生评教、学生学业考核、毕业生质量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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