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听课要求。每次听课都应做听课笔记,记录授课的全过程,并写出评课意见,真实、客观、公正地填写?教师听课评议表?。
对于定时听课,课后要组织评课,且授课教师也应参加,评课内容包括评教学目标、评教材处理、评教学程序、评教学方法和手段、评教师教学基本功、评学法指导、评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评教学效果。
对于不定时听课,听课教师应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与授课教师作简短交流。
第三十一条 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是学生通过切身感受和相互比较形成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意见,从学生角度反映了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为教师和教学管理提供了反馈信息,有利于实现教学相长和教学互动,有利于教师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
1、学生评教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素质、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作业和辅导等。每一评价项目分A(优秀,权重1)、B(良好,权重0.8)、C(合格,权重0.6)、D(不合格,权重0.4)四个等级,所有评价项目的加权分之和即为该学生对任课教师
的综合评价分,取所有班级参评学生对每位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价平均分为评教结果。
2、学生评教的实施。由各教务管理部门组织,以教学班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组织具体实施,每学期1~2次。第一次在期中教学检查时进行,每班抽约1/3的学生对本班任课教师各门课程的教学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第二次在期未教学检查时由教务管理部门组织抽查。
3、评教结果的使用。由教务管理部门以不公开的形式将评教结果反馈至教师本人。评教结果是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晋升职务职称的一项依据。
第三十二条 技能抽查
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科院职成所,负责抽查测试计划、标准的制定及实施。
1、抽测对象为全市中职学校在籍二年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测以学校为单位,抽测专业的在籍学生人数在100人以内,随机抽取10人参加测试;人数大于100人,随机抽取10%的人参加测试。
2、抽测专业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已开办的所有专业,每年由市技能抽查工作小组按计划分别从中抽取若干专业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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