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八所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 宇(市委常委、镇委书记) 副组长:张春梅(镇长) 邢福磊(镇人大主席) 王锡涛(专职副书记) 成 员:陈海明(镇纪委书记)
文绍龙(常务副镇长)
庞长发(镇武装部长) 裴振美(组织委员) 郑万尧(副镇长) 李俭堂(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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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治勇(工会主席) 符子昌(人大副主席) 陈发明(主任科员) 王保弟(主任科员)
郭宏忠(工会副主席) 文其友(工会副主席) 陈治宁(镇综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治宁同志兼任,成员从镇有关办公室抽调。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1、摸清底数,一月两报,动态管理。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工作实际,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采取经常性排查、重点排查、敏感期排查与滚动排查结合的方法,全面掌握各村(居)委会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摸清底数,做好造册登记,建立台账。村(社区)的排查工作,每月两次,每月底上报乡镇综治办,由乡镇综治办汇总后报市委维稳办,一级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工作报送机制,重大矛盾纠纷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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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分析存在问题结症,评估其可能存在的不稳定隐患,研究制定出化解矛盾的措施,做到一件一报,随时上报化解工作进展情况,镇综治办负责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度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根据“谁驻队、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平台,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包案制。各村(居)书记主任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决定对我镇排查出来的有较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实行镇领导包案制,按照“谁驻队、谁负责”原则,执行驻村领导包案负责制,并及时上报。全镇相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平台,有效整合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特别是发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骨干作用,大力加强农村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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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制和镇党政一把手包案负责制,按照我镇信访的要求,将化解工作落实到镇党政领导、驻村领导、村(居)“两委”干部、驻村干部、治保员、调解员等,精心制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分解表,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包案领导,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越级上交要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制度,由镇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分析会,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确保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四个到位”(即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需要上级部门协调化解的重大矛盾,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示,绝对不能隐瞒不报,贻误战机。
3、努力构建村(居)一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一是镇党委、综治办有计划地举办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主要培训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业务,讲授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素、签订的司法程序等,努力提高各村(居)“两委”干部的组织、领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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