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概述
资本市场是指以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长期性资金融通交易活动的场所,又称长期资金市场。广义的资本市场包括两大部分:一是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另一个是有价证券市场,包括中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狭义的资本市场专指发行和流通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1.资本市场的特点
资本市场的特点包括交易工具的期限长、筹资目的是满足投资性资金需要、筹资和交易的规模大和二级市场交易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等。 2.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包括筹资一投资功能、资本定价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其中资本资源配置功能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 3.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
狭义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即证券市场的分层特性,通常指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按这种顺序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流通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除一级、二级市场区分之外,证券市场的分层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证券市场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证券市场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和三板市场;根据市场的集中程度,证券市场可分为集中交易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等。 多层次资本市场 1.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容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指针对质量、规模、风险程度不同的企业,为满足多样化市场主体的资本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分层次的市场体系,具体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和四板市场。 2.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特点 (1)美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美国资本市场体系规模最大,体系最复杂也最合理,主要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3个层次。 (2)日本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日本的交易所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3个层次。 (3)英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英国资本市场体系包括主板市场、全国性的二板市场(AIM)、和全国性的三板市场(OFEX)3个层次。 (4)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和国外资本市场体系对比,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显着特点是市场结构不完善。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1.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状
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资本市场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其中,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俗称“二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发展趋势 (1)建立以深沪交易所为核心的主板市场。 (2)建立以中小科技创业企业为核心的二板市场。
(3)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重点、有选择地推进区域性交易市场的建设。 (4)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5)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 (6)完善退市制度。 (7)培育私募市场。 场内市场 1.场内市场的定义
场内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2.场内市场的特征
(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
(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
(3)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5)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3.场内市场的功能
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4.我国场内市场的层次结构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本市场的需求和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部署,我国在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置中小企业板块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从而形成交易所市场内的不同市场层次。 (1)主板市场。
①主板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一般而言,各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代表着国内主板主场。相对于创业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宏观经济晴雨表”之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2004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市场,设立中小板块的宗旨是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 ②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两个不变”是指中小企业板块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个独立”是指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时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从制度安排看,中小企业板块以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和指数独立与主板市场相区别,同时,中小企业板块又以其相对独立性与创业板市场相衔接。
③在主板和中小板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方可被批准挂牌上市,各国对证券上市的条件与具体标准有不同的规定。我国《证券法》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由于市场定位不同,股份公司申请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的标准有所不同。 (2)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是不同于主板市场的独特的资本市场,具有前瞻性、高风险、监管要求严格以及明显的高技术产业导向的特点。 场外交易市场 1.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
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交易所场内市场而言的,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传统上我们对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在物理概念上进行了区分: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是集中在交易大厅内进行的;场外市场又被称为“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则是分散在各个证券商柜台的市场,无集中交易场所和统一的交易制度。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证券交易的方式逐渐演变为通过网络系统将订单汇集起来,再由电子交易系统处理,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都可以采取电子交易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两者的物理界限已逐渐变得模糊。 2.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1)挂牌标准相对较低,通常不对企业规模和盈利情况等作要求; (2)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监管较为宽松;
(3)交易制度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也叫报价驱动制度,是指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边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交易。 3.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
(1)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2)为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 (3)提供风险分层的金融资产管理渠道。 4.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三板市场,是指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具有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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