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省级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 名称 权重 二级指标 名称 新毕业企业利润增长率 在孵企业总数 在孵企业员工总数 社会效益 40 新毕业企业累计税收总额 平均在孵企业注册资金增长总额 在孵企业专利数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 权重 20 18 18 14 15 15 30 25 25 20 30 25 25 20 年度毕业率 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就业人数 孵化效率 25 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数 每万元投入的新增就业岗位 孵化器资金总额 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所占比例 孵化能力 20 孵化器经营管理人员总数 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孵化基金与孵化面积的比例 服务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 30 25 25 20 管理规范 15 孵化器经营管理人员与在孵企业的比例 孵化器服务收入与总收入的比例 二、评价指标定义
1、 社会效益指标:衡量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企业孵化和培育的结果,反映孵化器对区域科技创新和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
(1) 新毕业企业利润增长率:指孵化器本年度毕业的企业自入住该孵化器并产生利润起到本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反映在孵企业的利润增长情况;
(2) 在孵企业总数:指本年度内符合省科技厅制定的《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在孵企业条件的企业总数(以下所有在孵企业均是这个含义);
(3) 在孵企业员工总数:指本年度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所聘用的员工人员总数,反映了孵化器对本地区劳动就业方面的贡献;
(4) 新毕业企业累计税收总额:指孵化器本年度毕业的企业自入住该孵化器起到本年度所缴纳的各种税收累计总额,反映孵化器对中央、省及本地区财政收入的累计贡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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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平均在孵企业注册资金增长额:指本年度在孵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公募和私募)获得的股本投资总额的平均值,反映在孵企业吸引资金方面的绩效;
(6) 在孵企业专利数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指本年度在孵企业被批准的专利数量和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反映了孵化器对本地区科技创新的直接贡献。
2、 孵化效率:衡量孵化器投入产出方面的有效性,反映孵化器管理团队的经营效率。
(1) 年度毕业率:指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的比率,反映孵化器在入孵企业选择、在孵企业培育方面的工作效率;
(2) 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就业人数:指平均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就业人数,反映孵化器在产生就业方面的效率;
(3) 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数:指平均每千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数,反映孵化器在孵化空间的经营方面的效率;
(4) 每万元投入的新增就业岗位:指孵化器当年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与孵化器年度运行成本(主要包括孵化器固定资产折旧、孵化器员工工资、日常运行费用)之比,反映孵化器作为一项经济发展工具的效率;
3、 孵化能力:衡量孵化器的可用资金、人员素质及规模,反映孵化器在企业培育方面的综合能力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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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孵化器资金总额:包括孵化器自有资金、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及其他,反映了孵化器自身可支配的、用于企业孵育的总体资金实力;
(2) 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所占比例:指孵化器经营管理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的比例,反映孵化器管理团队的学历情况;
(3) 孵化器经营管理人员总数:指孵化器所拥有的经营管理人员数量,反映了孵化器能够提供给在孵企业孵化、培育及其他服务的自有能力;
(4) 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包括孵化器办公用房、孵化企业用房及中介机构用房等实用建筑面积总额,反映了孵化器所能提供的物理空间能力。
4、 管理规范:衡量孵化器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规范性,引导孵化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1) 孵化基金与孵化面积的比例:指孵化器用于企业孵化的资金与孵化器孵化面积之比;
(2) 服务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指孵化器中服务于在孵企业的中介机构所需的建筑面积与孵化器建筑面积之比;
(3) 孵化器经营管理人员与在孵企业的比例:指孵化器在编的经营管理人员与在孵企业数量之比;
(4) 孵化器服务收入与总收入的比例:指孵化器的总收入中,房屋租金外的服务收入所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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