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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 - 5 - 6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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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申诉期限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 不予受理 起诉的,不予受理 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但离婚自诉案件除因证据不足撤诉的外,就同一事实和好与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在6个又告诉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月内不得再起诉。)(因未交纳受理起诉。有新证据的,应当受理。(调解结案后费而再次起诉或上诉并交纳费用的应反悔的,不再受理。) 受理。) 中院管辖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1、重大涉外案件 (标的大或案情复杂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 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案);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3、的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专行政处罚案); 利纠纷案件;涉港澳台重大民事案件;3、对国务院各部、省、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再审对原判决的态度 证据形式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能够单独的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四)证人证言;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七)勘验笔录。 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 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事实的证据 单个证据无法证明待证事实,需要通不能单独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过与其他证据联系在一起,才可能证证据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明待证事实。 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证; 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证。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如在他人家里安装窃听器等所获取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高法解释31条) 的一切证据) (民事证据规定68条) 非法证据的 排除规则 5

调取证据质依申请调取的证据由当证 事人质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由法庭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意见(无须质证) 审判组织 1、不适用独任制。 1、简易程序独任制。 1、简易程序:可由1人独任。 2、由审判员、陪审员组32、特别程序独任制,但选民案、重大2、普通程序: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陪审员人以上的合议庭 疑难案除外。 3人组成合议庭。 3、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3、上诉(或抗诉):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组成合议庭,数目为单数。 庭。 4、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4、高院、最高院审理一审案件,由审判员3—7庭,数目为单数。 5、再审案件另行组成。 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审判长 书记员 人或审判员、陪审员3—7人组成合议庭。 5、死核、死缓复核:由最高院、高院审判员3人组成。 审判长 回避人员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人、勘验人。 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2、本人或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理案件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代理人 响到公正处理案件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决定及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被申请人员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工作是否应回避由本案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其他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关负责人回避,由同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检察委停止 员会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行政复议案件中不服决定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 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 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问题由法院院长决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应当向公安机关同级的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译人员、鉴定人员 回避事由 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6

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案件的工作 即:开始先暂停,复议不停止,侦查不停止 回避复议 无明确规定 法院对回避申请3日内决定,申请人不驳回申请决定后,不服决定,5日内申请复议服决定,申请复议一次,法院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不公开审理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 有规定的案件; 2、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一律不公开,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涉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一般也不公开; 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3、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的,应当决定不公开。 是否准许 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撤诉 出缺席判决 予准许;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按撤诉处理 原告未按期限预交案件1、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1、自诉案件的原告经两次传唤不到庭的。 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自诉案件的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 3、公诉案件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间内没有提请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3、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时交纳诉讼费的。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 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注:原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人) 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撤诉后能否1、原告撤诉后以同一1、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1、公诉: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抗诉的,没有再次提起起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应受理; 新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诉 的,不予受理; 2、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2、但未按期交受理费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6个月内又起2、自诉: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自诉人就而按撤诉处理的,原告诉的,不受理(被告不受此限)。 同一事实又告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应予受理。 申请恢复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讼的期日 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人民法院决定。 动。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 延期审理 无明确规定 1.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1、需要重新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 需要通知新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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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权机关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1、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 受理; 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2、检查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查,提出建议的(1个月补充完毕);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审判的。 4、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 5、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延期。 6、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 中止诉讼(中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1、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止审理) 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脱逃,致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使案件在较长时期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2、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理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续审理的。 3、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下落不明的。 5、本案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4、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因情况不再适用简易程序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行诉法加: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终止审理 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或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 人放弃诉讼权利; 2、已过追诉时效的; 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承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受人放弃诉讼权利;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3、原告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法人终止90日无人继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续诉讼。 人死亡。 督程序的理由 裁定确有错误: 裁定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4、告诉才处理,没告诉或撤回告诉; 3、经特赦免除刑罚; 提起审判监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的;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实主要证据不足; 证据不足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的法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 8

律确有错误; 误的; 2、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错误的;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正确裁判; 3、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4、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响案件正确裁判; 公正裁判; 4、审判人员审案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5、审判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法裁判。 情形。 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已发生效力的解除婚姻判决、按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再审维持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强制措施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传、取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拘留 拘留 保候审、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监视居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其中,罚款为1000元以下,其中,罚款:个人1000元以下, 住、拘留、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不分单位和个人 逮捕 元以下罚款(不分单位个人)或者15单位1000—30000元间 日以下拘留。注:这是刑诉法中的司法拘留,而非刑事拘留。 决定再审的裁定再审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情况紧急时,口头通知案件是否停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 止原裁判的执行 拘传的适用条件 无 1、拘传属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2、1、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适用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2、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必要时决定适用拘传,不以经过传唤为要件; 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3、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法律没有规定一次拘传持续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拘传可以持续的最长时间,但(执行工作若干3、问题)规定不得超过24小时(只适用于执行中) 拘留、逮捕负责通知家属的部门

谁决定、谁讯问;谁讯问、谁通知 不停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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