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出差交通工具的选择:原则上部门总监及以上职务的可乘坐飞机,且坐车时间在8
小时以内的,应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其余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乘坐火车或汽车;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特殊情况规定:(1)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2)路途长,乘火车时
间超过30小时;(3)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比火车硬卧下铺票价不超过50元。遇以上特殊情况,须经主管经理及CEO批准方可;
第九条 机票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购买,若遇 特殊紧急情况需个人购票的,报销时按打折
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加倍扣还,并作严肃处理;
第十条 若行政部门已订好火车票或机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乘坐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如果出差期间由客户单位提供食宿的,不再给予报销,不得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
理;如果客户单位只提供住宿,则仍然按标准报销差旅补贴;
第十二条 如果出差期间未住酒店,而自己解决住宿的(如住在亲戚、朋友或家里),按住宿
标准给予50%的奖励,同时仍然享受差旅补贴;
第十三条 如果出差期间遇上当地因展会期间住宿费用上浮的,标准也相对应可以酌情上浮,
但上浮标准不得超过原来的50%;
第十四条 公司统一组织去外地参加展会或活动,期间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如自行另外安
排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五条 两人同时出差去同一个地方的,同性别的要求住同一房间。如自行单独住宿的,
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 员工乘出差之便,事先经主管经理及CEO批准就近回家探亲或旅游的,其绕道
费等多开支部分由员工自理。员工出差期间,非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七条 出差香港、台湾、国外等报销标准依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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