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第一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8.06.06 【实施日期】2018.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第一次执法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建设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黑建函〔2018〕85号)要求,省住建厅定于近期开展全省建设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1日至6月底,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通知。 二、检查范围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三、检查内容 1 / 4
(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建设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黑建函
〔2018〕85号)文件中规定的检查 内容。 (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
1.新开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2.组织各方主体对复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3.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
(三)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包括结转工程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日常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情况,重大危险源公告制度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硬化及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厨房、宿舍、仓库等重点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
5.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消防设备设施设置情况;电气焊、明火作业、临时用电工程等重要环节和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6.应急预案落实及演练情况。 (四)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2 / 4
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编制落实情况;
2.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危大工程监测方案审查情况; 3.对危大工程的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验收、整改情况; 4.其他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情况。 四、检查人员 此次检查分为两组。 第一组 组长:尹庆祥
成员:张大鹏 电话:13936175836 第二组 组长:冮明军
成员:陈 刚 电话:13904649917 五、检查项目抽取
1.为加大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建筑施工重点治理力度,对哈尔滨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
2.其他在建项目随机抽取,督查地市随机选派。哈尔滨市市区在建工程抽查5个项目,所属县检查2个项目;其他市(地)级在建工程抽查3个项目,不足3项的全部进行检查,所属县检查1个项目。 六、工作程序
(一)检查组听取地市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并查看相应佐证材料。汇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地区(含所属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对国家和我厅有关安全管理文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程项目分级监督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施工企业、项目标准化创建、考评情况;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层级监督管理情况。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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