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若干意见(苏教高[2002]30号)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高〔2002〕3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
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程教学是实现高等学校教学职能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课程教学质量是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课程改革与建设水平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贯彻教育部和我厅有关加强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江苏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改革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课程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三个面向”的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为先导,以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背景下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开发和建设课程群、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为重点,通过加强课程改革与建设,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课程建设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新世纪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进一步加强课程改革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一)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和江苏特点的、与新世纪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二)建设一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明显特色的优秀课程和优秀课程群,并带动课程建设现代化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将评选省级优秀课程400门左右、省级优秀课程群100个左右;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课程开发、改革与建设的课程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三、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各校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根据学科专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根据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技能型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区别不同情况,采用平台结构、模块结构或平台与模块相结合的课程结构,构建新型的课程体系,开发建设课程群和其他各类课程。
四、课程改革与建设要以课程体系重组、开发和建设课程群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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