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的位置。
从背后来的身体接触不是正常的篮球比赛动作。在背后的队员通常要对身体接
触负责。
发生了身体接触由造成身体接触的人负责。
规则对身体接触与侵人犯规的若干规定:
1、合法的防守位置:双脚以正常跨立姿势着地;面对对手;两臂向上伸直,两脚间的距离与身高成比例。
2、防守控制球队员和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和任何防守他的对手必须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即都不能离对手太近。如果队员在上位时忽视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发生身体接触,他应对接触负责。
(2)在防守控制球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可置之不顾。
3、谁先到达某处,谁就有权通过:判断阻挡与撞人的主要依据。进攻队员头和肩部已越过对手并发生了接触,判防守阻挡;进攻队员以胸或肩撞在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手的躯干部位,判进攻队员撞人犯规。
4、队员的位置与球的关系:双方队员为抢球而发生身体接触,宣判犯规时必须考虑双方队员距球的位置。如队员从对方队员的旁边或后面位置上去抢球,而对方已占据有利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前者负责;如双方面对面均处于有利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可不予考虑,除非队员用臂、肩、臀或腿将对方推离。
5、垂直原则:队员对直接在他们上面的空间拥有权力。防守队员不能将双臂放在进攻队员上方,以阻止进攻队员垂直起跳和投篮;进攻队员不能斜着跳起而撞在处于合法防守的队员身上。
6、腾空的队员: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不受对方妨碍再落到原地点上,也可落在场上另外在起跳时没有被对手占据的地点和从起跳点至落地点之间的直通路径。当对手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对手的路径上。
7、手测: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外时,偶尔的触及是合法的。
8、合法掩护与非法掩护:掩护对手的队员在掩护时两脚着地未移动为合法掩护;掩护对手的队员在移动中进行掩护并与被掩护的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为非法掩护。 几种特定犯规及其罚则:
1、技术犯规:队员或教练员及随队人员违反规则,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有不正当、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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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技术犯规。技术犯规不包含身体接触。
罚则:竞赛中队员的技术犯规判给1次罚球和在中场掷界外球;竞赛休息期间所有人员的技术犯规均判给两次罚球;竞赛中球队席上的人员技术犯规,判给两罚一掷。
2、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依裁判员的判断,使用超出规则的精神和意图及不合理的动作进行比赛而造成的侵人犯规。裁判员应依据下列原则来判定:
如果一个队员不是以打球为目的而发生身体接触。
如果一个队员以打球为目的,但造成过度的身体接触。 如一名队员拉、打、踢或故意地推对方。
3、取消竞赛资格的犯规:任何技术犯规、侵人犯规十分恶劣的不道德行为。罚则为:两罚一掷。
4、双方犯规:双方队员同时犯规。比赛应以下列方式重新开始:
如双方犯规发生时,球投中有效,则由投中队对方在端线掷界外球。
双方犯规发生时若一队控制球或被判给球权,则由该队在离犯规发生最近处掷
界外球。
若双方均未控制球或未判给球权,则进行交替拥有。
5、特殊情况下的犯规:几乎同时发生多起犯规,在此情况下的处理原则:登记犯规;罚则相同相互抵消跳球;必须分出犯规的先后次序,按次序进行罚球;后面如有新的罚则,前面罚则中的掷界外球权将被取消。
6、打架:在打架时,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应被取消竞赛资格,并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按教练员技术犯规进行处罚。 篮球竞赛裁判法
一、裁判员的职责与权力
1、裁判员的组成:主裁判员、副裁判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24秒计时员各1名。
2、主裁判员的职责与权力:
检查和认可所有用于比赛的器材。
指定正式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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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节和决胜期的开始在中圈执行跳球。 在必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当球队经裁判员通知后如拒绝出场比赛或阻挠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宣布该
队弃权。
在第2节、第4节和任何决胜期结束时,仔细核对记录表;或必要时核准比分。
在任何必要时或裁判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作最后决定。 有权决定规则所未提及到的事项。
竞赛开始前20min到达场开始行使权力,竞赛时间终了时权力结束。
二、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1、开好准备会
2、做好准备活动
3、赛前准备:竞赛开始前20分钟进入场地,与记录台取得联系,检查竞赛设备,选择竞赛用球,观察球队练习情况,主裁判员宣布离竞赛开始还有3分钟。 三、临场裁判员的名称及分工与配合
1、名称:执行裁判与配合裁判;前导裁判与追踪裁判。
2、两裁判员的工作原则:监控原则;捅进原则;寻找缝隙原则;保持移动原则。
3、追踪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2分投篮和3分试投。
若某一队员投篮,球离手前,是否该节时间已到或发生了24秒违例。
篮圈水平面以上发生的情况,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 篮板球情况,特别注意外线队员。 有球和无球掩护。 用手触摸对方。
低策应区,特别是弱侧。
不在前导裁判员附近的犯规。
带球走违例,接近前导裁判员及靠近球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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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秒钟装置。
当球不在其主要职责区域内时覆盖无球区域。
自己左侧的边线及中场线、球回后场。 8秒违例。
4、前导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篮下发生的的情况。 中锋策应情况。
整个限制区内的活动。
掩护(绝大部分无球掩护)。
抢篮板球情况(抢篮板时推人)。 接近球篮的投篮情况。
自己左侧的边线及端线。
5、临场裁判员的分工与配合
(1)比赛开始时为裁判员的分工与配合
主裁判:鸣笛通知离比赛开始还有1分钟;与副裁判联系;进入圆圈抛球(不衔哨,抛球后不动,成为追踪裁判)。
副裁判:两脚骑跨中线站立(衔哨,做开表手势);与主裁判和记录台联系;观察违例及犯规;担任前导裁判。
(2)跳球时的分工与配合:中圈跳球与两个罚球圈跳球时的两种跑动路线一至。竞赛中宣判争球,应在宣判后换完位,由面对记录台的裁判员担任执行裁判。配合裁判总是担任前导裁判。
(3)半场的区域分工后配合:
前导裁判负责的区域:4、5区及队员在6区向篮下切入时; 追踪裁判负责的区域:1、2、3、5、6区 5区为共管区;
当球在追踪裁判的区域时,由追踪裁判负责观察球及球周围的情况,前导裁判观察无球区及3秒违例;当球在前导裁判的区域时,由前导裁判负责观察球及球周围的情况,追踪裁判观察无球区及3秒违例;当球在共管区时,两人共同观察。
裁判员的移动:追踪裁判的移动,向下不应超过罚球线的处长线,向前不应超过三分线,向内不应超过球场的中枢线,宣判时的距离应为3~5米;前导裁判的移动是沿着底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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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球场迎着进攻方向,从他左侧的3分线至右侧的限制区底角。
裁判员的位置:位置选择的原则,看到攻守队员之间的缝隙和球周围的情况,两裁判员的视线始终“夹”着球和10名队员。
全场进攻时的移动:前导裁判员进攻方向的右侧跑在球的前面;追踪裁判员跟在进攻方向的左后方距球3~5米。
(4)裁判员所负责的线与掷界外球时的配合:
裁判员所负责的线:前导裁判员负责进攻方向右侧边线与前场的端线;追踪裁判员负责左侧边线与中线。
各种位置上掷界外球的配合:
后场掷界外球时,追踪裁判担任执行裁判;前场掷界外球时,只有在前场右侧边线从罚球线的延长线至端线的距离内和端线外掷界外球时,由前导裁判担任执行裁判,其余均由追踪裁判执行。
(5)投篮时的分工与配合:
当投篮的球在空中时,双方有判应负责观察球的飞行、攻守双方有无干扰球违例、球是否中篮;前导裁判负责观察篮下队员的肩部以下动作、有无犯规。在4区出现3分投篮时和快攻中出现3分投篮,前导裁判负责做出3分预投手势(协助追踪裁判)。
(6)宣判犯规时的配合:
当一名裁判员宣判犯规后,另一裁判员不要急于捡球,应先观察场上队员的行动并协助宣判裁判记住犯规队员号码及投篮的球是否中篮,然后再去拿球。 (7)罚球时的分工与配合:
执行裁判:进入罚球区,用手势表明罚球的次数;将球递交给罚球队员;退出罚球区做罚球次数的手势并默计5秒;观察罚球队员违例、中篮、干扰球等。
配合裁判:负责第2次罚球;负责观察限制区两侧队员的违例与犯规。 (8)暂停时的分工与配合:
暂停时,由靠近记录台的裁判员担任执行裁判。配合裁判持球站在暂停后竞赛重新开始的地点;如果暂停后需要罚球或跳球,应站在罚球区和应该跳球的圆圈内。 (9)宣判的程序:
宣判违例的程序:鸣笛并做出停表手势~违例类型手势~新的进攻方向(球出界直接指向新的进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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