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2)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7、工作鞋的使用规定:有水工作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9、公司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10、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1)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科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班组长签名领取,仓库保管员根据品种发放。
13、供应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材料供应方提出必要的安全要求,以促使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在安全方面对公司材料供应方施加影响。 3、职责
3.1安全科编制本程序并归口管理,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查。 3.2供应方对原辅材料、生活物资供应商,外协加工单位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3.3办公室负责对废弃物回收商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3.4生产部负责对公司工程施工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3.5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供方、合同方等相关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4、选择的时机
在选择新供应商、合作方等相关方或在签订协议之前,应对其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估。 5、评估的要求
5.1安全科组织各部门对供应方进行评估。 5.2应择优选择符合公司制度的材料供应方。 5.3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5.4对环境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要求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5.5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
5.6提供化学品以及对环境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环节进行控制。
1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
1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是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专项费用,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使安全生产能顺利进行,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为了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资金费用约占工程造价的3%左右,这笔费用从工程的预算中、企业收入分配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并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不得缩减资金或挪做他用,保证各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二、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要在政策上保证资金提取和使用的优先权,设置专项户头,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安全保障资金。
三、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范围:
安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资金,包括购置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各种安全检测设备、安全装置等费用;
安全教育培训的专项资金,包括安全宣传费用、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培训费用、企业内部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误工补助等费用;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包括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措施费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保障等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用于工程抢险伤员救治、卫生防病、流行性传染病等费用。 四、使用的手续:保障资金的每项支出,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科、分管安全技术副经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体的预算,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转公司财务核算部执行。
五、由安全管理科、财务核算部、对已批准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重大的安全项目的投资,应写出具体的使用情况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存档。
六、年度资金余额,应按规定结转下年,超支部分应做说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列入费用。
16、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每月进一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