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调查取证要做到
?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并由调查人员和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调查人员和证人共同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三?对于有关部门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二十三条 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位、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纪违规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分决定单位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对各部室或单位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公司有权责令各单位对作出的错误处分进行纠正也可以直接纠正。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员工复查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单位重
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违纪违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员工复查申诉的单位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单位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错误的。 ?二?处分幅度不当的。
第二十七条 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被处分人的职位和任职资格层级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被处分人的职位和任职资格层级,有职务的可恢复至同级别职务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员工工资福利受到损失的视情况予以补偿。 第二十八条 参与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员工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员工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调查的员工是近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调查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员工或与被调查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九条 员工认为处分中涉及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调解、
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员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需给予解除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力资源中心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认真研究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一条 试用人员受到任何一项违纪违规处理的?即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除按本办法处理外,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违纪违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 第一节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政治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分。??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影响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未经批准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二节 违反生产经营工作秩序行为及适用的处分 第三十八条 拒不执行、擅自改变公司决定和工作部署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第三十九条 在工程项目、技术升级改造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决算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 ?一?虚列、虚报项目?转移资金的。
?二?在工程立项阶段?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擅自批准立项?或违反规定擅自变动立项方案的。
?三?在工程设计阶段?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将勘察设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或未经审核擅自批准工程设计?或违反规定擅自变动设计方案的。 ?四?在工程施工阶段没有施工图纸擅自同意施工或者违反程序?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的。 ?五?不按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造成工程隐患,责令整改后无效或拒不整改的。
?六?在施工、验收工作中?未按流程和规范进行质量管理、监督和检查或不按流程和规范进行工程验收、资产交接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七?违反预决算管理规定及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八?不按政策、规定履行职责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工程预、决算的。
?九?其他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条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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