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
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于7月28日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认真贯彻省院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好我院制定的《意见》,使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审判管理是通过规划、部署审判工作,跟踪、检查审判运行情况,评估、考评审判质量效率,评价审判业绩,健全法官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指导、促进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活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法院工作面临着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与之相适应,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水平,成为重大的现实课题。全市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法院审判管理,是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提高法院领导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强化法院内部的动态监督和科学管理,努力实现法院审判工作良性循环、促进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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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完善工作制度,将审判管理落到实处 (一)强化审判流程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的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审理、送达、执行、归档、移送上诉等各个流程节点进行严格的监控管理,并运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中断、审限扣除、评估鉴定等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和催办,严格控制审限延长,同时实行结案定期通报制度。
(二)抓紧抓好均衡结案
抓均衡结案,一是要不断强化均衡意识,克服多年养成的不良惯性思维,建立健全案件催办、督办制度,确保每季度均衡结案率达到80%以上;二是要用多元化的机制推进均衡结案,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加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健全诉讼与非诉讼手段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调解机制,积极推广庭外和解、庭审调解和执行和解,提高调解率和当庭宣判率,缩短办案周期;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规范速裁制度和简易程序的适用,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要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促进均衡结案,审管办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加强分析研判,找准影响均衡结案的问题,注重考核通报均衡结案情况;审判资源要合理调配,要向执法办案一线倾斜、向案件较多、压力较大的部门倾斜,实现科学调度、通报管理。
(三)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
完善《案件评查办法》,明确《案件评查标准》,规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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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质量评查程序。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队伍,积极开展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对立案审查、实体裁判、诉讼程序、执行工作、法律文书、卷宗材料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查。要坚持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评优与评差相结合,对发现的差错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评查出的优秀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表彰。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承担。
(四)规范审判组织职能
规范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和管理工作;完善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庭审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实行合议庭少数意见持有人上会说明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作用和讨论案件的质量、效率。完善合议庭制度,强化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职责;完善个案研讨评审机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提倡院、庭长亲自承办案件或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要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在定案把关、裁判文书签发等方面的职责。
(五)完善审级监督
加强市中院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工作。通过审理二审、再审案件,或提审、指令再审等方式正确行使审级监督权。通过审判工作例会制度、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意见交换和复议制度、庭审评比和法律文书评比制度、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等,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的监督与指导。
(六)建立健全审判绩效考评体系
认真落实《甘肃省法院系统审判质量效率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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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符合全市法院实际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全市法院成立专门的考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符合法院实际、针对全市基层法院、各院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三个层面主体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合理设定考核指标,从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审判效果等方面,全面评价各层面主体的审判绩效,提高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性。建立审判态势分析制度,各基层法院及市中院审判业务庭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每季度审判质量效率考核指标数据变化情况进行专项态势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建议,报送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基层法院及市中院各审判业务庭的审判工作态势分析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判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级法院党组要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思路,抓好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各方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为推动审判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落实审判管理机构职能
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中院及有条件的县区法院,力争在2011年年底之前建立编制、人员、设备、技术齐全的审判管理机构。市中院要于2011年年底之前将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整合到位,以确保审判管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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