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指导、协调、落实等环节连为一体。县区法院也要逐步调整、完善,原则上由审判监督庭承担本院审判管理职能。
(三)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
要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判管理队伍出发,组织审判管理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增强理论素养;组织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做好实际工作的能力;加强考核、管理,增强其做好工作的责任心。要给予审判管理人员制度上的保障,解决审判管理人员思想上的后顾之忧,使其在审判管理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管理、认真监督,以确保审判管理工作质量。
(四)构建大审判管理工作格局
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保证院党组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确保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同时,要制定完善各项相关制度,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充分调动法官参与审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构建以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为主导、各层面管理主体积极参与的大审判管理格局。
(五)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根据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加快两级法院局域网、数字化法庭建设步伐;积极适用上级法院统一要求的审判管理软件,努力实现各项评估指标及其他审判管理数据的采集、整理、传输和指数编制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和实时更新,保证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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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六)健全审判管理工作考核机制
要将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完善审判管理制度、落实审判管理措施及完成各项管理工作任务情况,对应纳入对基层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三个层面主体的总体工作考评当中,将考评结果量化评分记入考评业绩档案,作为基层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评先选优,作为法官评定等次、兑现奖惩、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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