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内驱力,不断升华个人的道德品质,逐步达到道德上的至善境界。
慎独还是职业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能不能做到慎独,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做到慎独,是衡量人们职业道德修养功夫深浅和修养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能够做到慎独的人,其自律能力、道德修为和人格素养都达到了较高的境界,是受尊重、值得信赖和受欢迎的人。 (3)从社会层面上看,慎独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1)慎独作为一种自我修养的方法,一方面,能坚定人的职业道德信念,促使从业者以更积极、更主动、更自觉的心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慎独强调在隐微之处下功夫,方法切实可行。2)慎独还是职业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是衡量人们职业道德修养功夫深浅和修养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3)慎独有助于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4)慎独有助于完善个人的道德人格,提升个人的道德境界。 【内省】
(1)内省的含义:就是通过内心省察,使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符合道德标准的要求。内省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是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内省对于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有什么作用?
答:内省是正确认识自己的重要途径,内省是自我提升和完善的内在动力,是自我调节和控制的有效方法。
(3)内省的方法:①首先需要确立道德评价标准。②要做到严于解剖自己,全面客观地看待自己。③必须立足于日常生活实践和岗位实践,着力于坚持不懈。
16、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凡是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都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据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分为违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方面,明确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 另一方面,自
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
17、杜绝不良行为
(1)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应当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原则,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的原则,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严重不良行为危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加强自我防范,杜绝不良行为
学生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哪些事情应该鼓励提倡未成年人去做,哪些事情应该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去做。学生要自觉守法,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部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自我防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杜绝不良行为,自觉矫治严重不良行为,促进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18、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
怎么区分违法与犯罪,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则属于犯罪行为,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主要特征: 1)、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2)、触犯刑法和应受刑罚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
可以独立适用。
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保卫国家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第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第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19、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1)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客观因素:家庭环境、 学校环境、 社会环境 ;主观因素:个人的法律意识薄弱、自控力差 、认知能力低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认知能力低,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的交友观。 (2)见义勇为的含义
见义勇为,就是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 (3)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20、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A.民事主体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B.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成年非精神病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0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成年人。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成年人。
(3)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①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根据产生责任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 21、依法保护人身权
(1)人身权是什么?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2)“为什么要保护人身权”
①民法保护人格权 。人格权包括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②民法保护身份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3)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的身体健康、生命、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都要受我国民法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维护人身权的途径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没有人身权,人们就不能进行各种活动。 首先,要增强维护人身权利的意识,认真学习和理解我国民法有关保护人身权的法律规定。其次,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要提高维权意识,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学会运用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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