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员工手册(2010定稿)(1) - 图文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8/28 23:24:14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深圳市太阳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培训现场原则上不给外出,如有急事外出,须向培训组织者请示,经同意后在签到表中注明离开的时间,凡离开培训现场超过10分钟者,由培训教师或培训组织者在签到表中注明;

4、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须书面提交说明请假,并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签字,在培训开始前一天报行政人事部经同意后方可;在培训结束后一天内才进行书面解释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一天未提交者,每次罚款30元。

5、培训现场外出的次数及缺席培训的次数纳入工作态度考核,全年累计超过3次者,该项考核降低一个档次,超过6次再降低一个档次,以此类推;

6、对于因延误通知或忘记通知而导致被培训者参加培训迟到或缺席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当事人50元/次的罚款,并纳入绩效考核,全年累计达3次者,该项考核等级下降一个档次,以此类推。

(三)培训考核登记:

需考核的培训项目,由培训实施部门和所属人事部门负责编制试题,培训试题和答案需提交人事部门存档,并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培训考核的成绩须登记于《培训考核登记表》,并交各公司主管人事部门存档。

(四)培训考试纪律及奖惩制度:

1、参加培训考试须准时,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本次考试视为无效。 2、培训考试进行时,不准交谈、不准传递纸条或其它信息交流;严禁作弊。否则,监考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考卷作零分处理、取消考试及补考资格等处理决定;态度极恶劣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人员现场安排,如有无关考试内容的疑问,可向监考人员提出,但不得刁难监考人员。

4、考卷必须上交,不准将考卷携带出考场。

5、对每次培训闭卷考试的前三名(及格以上)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50元、第二名奖励30元、第三名奖励15元,不及格者每人罚款20元。

6、 培训考试不及格,视情况给予安排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人事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转岗/职务调整,第二次补考不及格者,给予解聘。

7、因故未能参加培训考试者,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有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签字,在考试前报人事部门;否则,其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罚款50元/次。

8、 既未能参加培训考试又未参加补考者,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有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签字,在补考前报人事部门;否则,除按上述第⑦条处罚外,按补考不及格处理。

9、培训考试结果张贴在布告栏中并记录在个人培训档案里。

` 10、公司组织的外聘培训中,上述条款在实施时奖惩可适当放宽或加重。

25

深圳市太阳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五)效果评估:

分为培训现场评估和课后工作现场评估。

为了掌握培训实施的效果,在重要培训课程结束后,培训组织者/培训讲师应将《培训效果反馈表》发于全体受训学员填写并回收,以了解受训学员对培训课程的反应及意见,公司主管人事部门应将培训效果评估的结果予以登记掌握,《培训效果反馈表》发放份数不能少于受训学员人数的70%;课后工作现场评估将采取抽查形式,抽查各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可以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抽查,重点培训项目必查),将抽查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上级批示进行处理。

第二条:工作绩效考核

公司定期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公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服务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工作效率、组织能力、责任感以及仪表、礼貌和人际关系等。部门经理以下员工考核在部门进行,报行政人事部审核;部门经理级由总经理评估,报行政人事部存入档案。评估结果均以面谈方式告知,员工须在评估表上签名,不管对意见同意与否,评估表都将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二章:员工沟通

第一条:员工申诉/投诉

员工工作遇到困 如未解决 如未解决 难或工作建议 向其直接上司寻求支持或提交建议 向部门负责人寻求支持或提交建议 向行政人事部寻求支持或提交建议 向总经理寻求如未解决 支持或提交建议 1、如果员工对工作或管理有建议,可与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面谈,也可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建议书。

2、如果员工对工作或管理有意见,可越级反映问题进行投诉。

3、员工应保证投诉的准确性及客观性,以方便于事情的调查处理。公司将为所有申诉的员工,做到保密。 4、受理的内容和范围:

26

深圳市太阳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关于操作方法、作业流程、服务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等问题的投诉及改进建议; (2)降低成本、管理费用及提高材料、废次料利用率的改进建议; (3)有利于公司服务质量提高与创新的改进建议; (4)服务者对被服务者的服务态度等有效的投诉; (5)其他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有效的投诉。 5、不受理的内容和范围:

(1)不属于工作范畴的个人私事 ;

(2)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故意打击报复他人的恶意投诉; (3)之前已接受投诉现正处于整改之中的问题。

6、如果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尚未得到圆满解决,可直接找部门经理,该经理应在一星期内设法解决问题。

7、如果仍不满意,而员工又渴望得到尽快解决,可采用面谈或书面形式向行政人事部反映情况。行政人事部将跟进核实,向责任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任部门必须自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处理结果,行政人事部认真审核部门处理结果后予以通报处理,不超过10个工作日。

8、如仍未得到解决则可向总经理反映,由总经理作最后决定。 9、对于有效的投诉,一经查实,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理。 10、对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依据酒店奖惩条例酌情奖励。 11、投诉/建议处理结果进行全店通报。

第十三章 安全守则与保密制度

第一条:保安检查

1、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公司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出于安全原因,员工离店时,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所携带物品以供检查,当值保安人员有权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开包查视,检查人员不得有伤害被检查人员人格的言论和行动,并对予以合作的员工表示谢意。 3、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公司、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公司、酒店时,应出具由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5、保安必须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离岗,不得迟到早退,在岗时不得干其它无关的事。不讲情面,不徇私情,主动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27

深圳市太阳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条: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如有任何损失,公司恕不负责。宿舍每人配有一个物品柜,贵重物品也可存放至酒店客用保险箱,但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

第三条:安全守则

1、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有形迹可疑、精神病患者或有违法行为的人或事,或者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应该立即向主管报告,防患于未然。

2、班前、班后要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客人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不与客人的小孩亲昵、开玩笑或耍逗,注意防止小孩玩水、玩火、玩电,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请不要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请不要在值班室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5、请不要在公司内追逐奔跑,走路时应保持稳健。 6、如需推车,请用双手推动,以保安全。

7、如需向高处拿取物品,请利用梯或椅并注意安全。 8、如工作地带湿滑或有油污,应立即抹去以防滑倒。

9、举起笨重物品时,应屈膝蹲下及双手并用,时刻保持背部挺直,以防受伤。

10、应正当使用、妥善保养所有器材和工具,除非具有专业知识及训练或指示,不应试图修理任何破损的机械或电动器材,更不应私自处理危险物品,以防意外。

11、使用尖利器具、热水及腐蚀性化学品时,应加倍小心。

12、避免将器材或工具放置于公众地方而不顾,如不使用时,应关闭电动器材的电源,使用完毕后应放回原地。

13、不可湿手接触电动器材或电源开关。

14、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有关部门主管或大堂副理;拾获客人遗留的书报、杂志,一律上交有关部门主管处理,不得传阅。

15、严格吸烟管制,不准在库房或存放易燃品地点吸烟,不准乱扔烟头、火柴棒。

16、严禁将枪支弹药、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发现上述物品时,要及时报告领导。 17、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

18、员工自觉维护公司财物安全,对其使用的办公设备(电脑设备等)、办公用具自行爱护、保管,不得人为损坏。每日下班前,员工应将各自使用的电脑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关好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重要资料锁柜保存后方可下班。

19、消防通道、空调机电房、电源控制点等随时保持通畅,严禁任何人乱放杂物,行政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28

搜索更多关于: 员工手册(2010定稿)(1) - 图文 的文档
员工手册(2010定稿)(1) - 图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2yve75vai40daes3z42m_7.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