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 国电南宁电厂2×660MW机组新建工程
11 安全文明施工
1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1.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好安全帽,着工作服,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等服饰。严禁流动吸烟。
11.3做到“三不伤害”,做到“不安全的地方不去,不安全的事情不做,不安全的隐患坚决清除”,杜绝事故的发生。
11.4 正确使用各种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电源,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11.5 电焊机的外壳须可靠接地。
11.6 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11.7 电焊导线穿过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设钢管,穿过预设的孔洞等方法)。
11.8 电焊工作平台应可靠接地。
11.9 在狭小或潮湿的地方施焊时,应垫木板或采用其它措施防止触电,并设监护人。
11.11 电焊工宜使用反射式镜片,清除焊渣时应戴平光眼镜。
11.12 进行埋弧自动焊时,应防止由于焊剂的突然停止供给而引起弧光辐射对眼睛的伤害。
11.12 分队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有中暑人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及时与项目部取得联系。 11.13 场地内排水沟保持畅通,派专人负责。
11.14 严禁乱丢焊条及焊条头,废焊渣及焊剂应及时清扫干净,文明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15 搞好协调和监护,不得蛮干,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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