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
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5]13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16 【实施日期】2005.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贯彻落实
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5]13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6月13日,市委黄镇东书记在市政府救灾办报送的救灾工作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前段抢险救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应予充分肯定。但今年还有几个月,很难预测灾害情况。要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充分准备,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别是不能发生由于我们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的重大损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光国随即作出批示:“请救灾办按镇东书记指示,再接再厉,抓紧做好抗灾防灾工作。预报还将有两次强降雨过程,要高度关注并部署进一步做好江河沿岸、低洼地区学校、居民集中区 1 / 2
域的防灾、避灾预案检查落实工作,以防患于未然。”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领导指示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灾害形势,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
根据市气象等部门预报,本月我市还将有两次强降雨过程。一是从今日夜间开始,未来48小时内,我市各地将有一次明显的雷阵雨天气过程,雨量普遍为中雨,其中长江沿线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雷雨时伴有6级以上阵性大风,个别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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