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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功能分析、挑战与对策
作者:刘洋洋 曲明明
来源:《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02期
[摘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已成趋势。以浦东为代表的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可以充分发挥其部门整合后的集体效应,形成监管合力;当下必须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优化行政运行机制。同时应重视其上下级衔接以及监管一致性的问题,协同监管、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间及“物理整合”和“化学融合”间的矛盾问题,信用监管问题,法治保障问题等。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强化法制保障等,以稳定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关键字]大市场监管体制;功能分析;行政机构改革
[中图分类号]F203.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463(2015)02-0005-0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9月10日在夏季达沃斯开幕式致辞中详解施政的三张清单:政府理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要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和社会共治的原则要求,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形成更加制度化的市场监管体系。
对于大市场监管模式的探索,全国多地早已火热进行,像深圳模式、天津模式、浙江模式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为市场监管体系的创新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许多有益经验。作为上海机构改革“排头兵”的浦东新区,在2014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浦东新区的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合并组成。2014年10月20日起,原来由浦东新区物价检查所行使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划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至此,“3+1”的大市场监管模式正式形成,并已作为改革经验开始在上海中心城区推广。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实施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市场安全统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资源,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大市场监管体制,为浦东综合改革拓展内涵,为全市改革探索经验[2] 。
一、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功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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