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LTP—98—007)
山 东 省 建 设 委 员 会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山东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方) 山东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以下简称“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方委托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
工程规模:约 平米 总投资额:约计 亿元。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工程跟踪审计(详见专用条件二) 二、 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 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 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 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12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1-
201 年 月 日完成。
七、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2份各执1份。
委托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年 月
工程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2011年 2月-2-
21日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经办人:
审查单位(公章)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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