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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授课费标准详见公司《培训教师薪酬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神南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对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在2015年3月31日前必须至人力资源部完成备案手续,否则,公司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神产司发〔2014〕29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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