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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1日(行政+答案+解析)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8/11 21:29:38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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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11月1日(行政+答案+解析)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日一练,采用法考题海战术,坚持完成每日客观题模拟机考练习题,熟练掌握答题知识点,同时适应机考环境,有效提高客观题考试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某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

B.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为行政指导 C.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 D.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C

【考点】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行政指导以及具体行政行为

【解析】A选项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题干的通知属于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行政指导。题干表明针对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后强制恢复,当事人并无自由选择的空间,因而不属于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指导,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行政处罚。在有关许可的处理方式中,暂扣许可证或执照属于行政处罚,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分。是否以先行的基础行政决定为前提是区分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个重要标准,题干中存在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的行政决定,后续的强制恢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非行政强制措施,D选项错误。

2.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答案】C

【考点】公务员录用

【解析】A选项考查公务员录用程序的简化。特殊职位的录用经省级公务员部门批准可简化程序或采取其他测评办法,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包括:(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属于强制性规定,曾被开除过公职无论存在何种理由均不得再行录用,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公务员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委任相应的职务和级别;不合格的,取消录用。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公务员体检标准的规定权。体检标准由中央公务员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无权单独规定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D选项错误。

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B.某外国人对出入境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C.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D.某企业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答案】D

【解析】A选项考查仲裁行为的可诉性。对仲裁裁决不服不适用行政诉讼,当事人只能就原有争议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包括劳动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行政复议终局。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的千送出境措施不服,其外人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内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行为。\被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外,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考查行政协议。\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因此,D选项正确。

4.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A 【考点】行政许可

【解析】A选项考查行政许可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可以例外规定收费。与题干相关的《城乡规划法》并未规定规划许可可以收取费用,A选项正确。

B选项考查行政许可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题干涉及到利害关系人采光权,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权利,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题干中的刘某属于利害关系人,具有原告资格,C选项错误。

D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仅包括已经实际发生的损失,也包括必将发生的损失,题干的规划许可对刘某采光权的影响属于后一种情形,D选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 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案】BC 【考点】行政复议

【解析】A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此案应以复议机关即县政府为被告,A项表述错误。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应改为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

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法条可知,本案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B项表述正确。 C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在征收总额中增加了遗漏的费用,作出了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违反该归规定即该复议决定违法。C项说法正确。

D项:《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由法条可知,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D项表述错误。

注:原答案为BCD,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导致答案的变化。

2.孙某为某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孙某进行管理 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

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BCD

【考点】聘任制公务员

【解析】A选项考查公务员聘任程序。行政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A选项错误。

B选项和C选项考查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行政机关与所聘公务员之间应当通过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行政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B选项何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聘任制公务员的救济。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选项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或者多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

若法院受理此案,关于此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B.县环保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另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

C.县环保局应当对拒绝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法院应要求环保联合会对其所申请的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的相关性进行举证

【答案】ABC

【解析】A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此外,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考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考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考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被告以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为由不予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原告对特殊需要事由作出说明。题干将选择性的\可以\替换成应(当)。因此,D选项错误。

2.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BC

【考点】管辖权异议与移送管辖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该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本题中,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因此,张成功的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超出了法定期间,不符合法律规定。A项错误。

B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张成功提出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因此应当由经常居住地平安区法院管辖。B项正确。

C选项,由于张某的管辖权异议超出答辩期间,因此法院驳回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C项正确。

D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升湖区人民法院因为张成功应诉,取得了管辖权,不得再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D项错误。

3.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甲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被告为乙县政府,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答案】无

【考点】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乙县政府依据《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不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故应当将乙县药监局和乙县政府作为共同被告,以乙县药监局来确定级别管辖,应由基层法院管辖。因此,ABCD均错误。

4.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本案的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由县环保局所在地法院或者环保联合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B.起诉期限为6个月

C.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的,应接受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经7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裁定暂缓立案

【答案】BC

【解析】A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题干,属于一般地域管辖的情形,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对起诉期限作出特别安排,B选项正确。

C选项和D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受理。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7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女人,应该活出自己的自信和精彩,不能把赖以生存的东西寄托在他人身上,不管他多么爱你,终有一天会厌倦你的依赖和无所事事。越有能力的女人,越自信;越有能力的女人,越可爱;越有能力的女人,越值得拥有和疼惜。 爱情,充满了热烈和激情,在热情恋爱中的男女,都会忽略掉对方的缺点,看到的都是优点,甚至失去理智和冷静。倘若恋爱时候,太过于理智和冷静,可能就不叫爱情。再热烈的爱,都有冷却的时候,冷却后的我们,始终是要考虑现实生活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的。

最好的爱情,是能够经历时间的考验,在激情过后,依然愿意陪你在俗世烟火里,看细水长流。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爱,但是最好的陪伴,就是简单的柴米油盐。 人生充满世味,需要醉人的浪漫,更离不开俗世烟火,然而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因为爱情,而走进一生无悔的圆满婚姻里。再浪漫的婚姻,都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瓢碗碰撞。好的爱情和婚姻,是两个人同视着一个方向,携手并进。 在婚姻里,女人的独立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而是让自己活的更精彩,让生活更幸福。优秀的女人,也会让你更具有魅力。真正爱你的人,不光让你有丰衣足食的生活,更会让你越来越优秀。 一个聪明的女人,她不会因为安逸的生活去爱上一个男人,她会因为这个男人的优秀而义无反顾的爱上他。一般来说,男人和女人,是一样的,都希望另一半是可以在生活里独立行走的人,是可以给自己成长和进步的人,能够让自己有安全感,绝不是在患得患失里生活。 真正爱你的人,没有配不配,也许对方不是最好条件的一个,但一定是那个可以让你进步,也最让你悸动心灵的人。没有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另一半,每一天都在浑浑噩噩不思进取的活着。 爱你的人,相处中会让你越活越漂亮,越活越精彩。在爱情的路上,两个真心相爱的人,会彼此相互成长,相互快乐的进步。 你也许不优秀,但是因为爱,优秀可以影响你,这就叫,近朱者赤。若真心爱对方,不妨彼此一起努力,彼此鼓励,彼此进步,让距离不再越来越远。 距离近了,心才能更好的靠近。真爱对方,有时候也会相互改变。能够为了你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的人,才是最爱你的人。 第一名:天蝎座 天蝎男必定是隐私保护的最好的男人咯!就连天蝎男的很多想法都不是那么容易就被理解的呢!天蝎座的男人大脑很复杂,总部是那么容易就被人了解的,即便你们已经认识了很长时间,或许你都不是那么容易就了解天蝎男的心里在想什么呢!不过天蝎座的男人在爱情上说专情真的是温柔极致,可是另一方面在暧昧这方面,天蝎男也的确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呢!天蝎座的男人总是惹的身边女人都对自己有些小情愫哦!

第二名:巨蟹座 巨蟹男对家庭是很偏爱的,但有时候作为中央空调的他会跟身边的很多女人暧昧,当控制不住自己感情的时候,巨蟹男也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不过这个时候的巨蟹男会尽可能的隐藏自己的感情,不管有多喜欢情人,或者是有多少小秘密,巨蟹男都当作是没有发生过一样的捍卫自己的家庭,的确像巨蟹男这样负责任的男人很少见,可是巨蟹男也是有些小秘密的哦!只不过巨蟹座的男人想法比较谨慎和细致,哪怕是敏感的女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发现的呢! 第三名:双子座 双子男生活中是一个比较多变的人,不是那么容易就被人发现双子男的小秘密呢!双子座的男人并不用那个刻意的隐藏自己,双子男说的话你就分不出究竟是真是假,这大概就是双子男善变的性格吧!即便是你抓到了什么蛛丝马迹,双子男也会很有办法来磨平的,再加上双子座的男人身边的朋友很多,这些狐朋狗友当中帮双子男说话的人也不在少数呢!所以呀!双子座的男人的确是把自己的隐私保护的很好呢!劝你还是拉拢一下双子男的朋友了解他不愿被你知道的事情吧! 第一名:天蝎座 天蝎男必定是隐私保护的最好的男人咯!就连天蝎男的很多想法都不是那么容易就被理解的呢!天蝎座的男人大脑很复杂,总部是那么容易就被人了解的,即便你们已经认识了很长时间,或许你都不是那么容易就了解天蝎男的心里在想什么呢!不过天蝎座的男人在爱情上说专情真的是温柔极致,可是另一方面在暧昧这方面,天蝎男也的确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呢!天蝎座的男人总是惹的身边女人都对自己有些小情愫哦! 第二名:巨蟹座 巨蟹男对家庭是很偏爱的,但有时候作为中央空调的他会跟身边的很多女人暧昧,当控制不住自己感情的时候,巨蟹男也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不过这个时候的巨蟹男会尽可能的隐藏自己的感情,不管有多喜欢情人,或者是有多少小秘密,巨蟹男都当作是没有发生过一样的捍卫自己的家庭,的确像巨蟹男这样负责任的男人很少见,可是巨蟹男也是有些小秘密的哦!只不过巨蟹座的男人想法比较谨慎和细致,哪怕是敏感的女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发现的呢! 第三名:双子座 双子男生活中是一个比较多变的人,不是那么容易就被人发现双子男的小秘密呢!双子座的男人并不用那个刻意的隐藏自己,双子男说的话你就分不出究竟是真是假,这大概就是双子男善变的性格吧!即便是你抓到了什么蛛丝马迹,双子男也会很有办法来磨平的,再加上双子座的男人身边的朋友很多,这些狐朋狗友当中帮双子男说话的人也不在少数呢!所以呀!双子座的男人的确是把自己的隐私保护的很好呢!劝你还是拉拢一下双子男的朋友了解他不愿被你知道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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