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狠抓隐患整改治理,建立“集团公司、基层单位、科室、岗位”四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四级隐患排查管理体系
1、单位成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导小组,由分管副职、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的每周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等。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成立组织,参照“一法三卡”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每周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3、科室应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日常巡检,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每周至少汇总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4、各岗位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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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检查记录。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内容和要求 1、各岗位、科室实行日检,具体检查内容: (1)现场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3)作业环境涉及的安全隐患; (4)与岗位相关的其他安全隐患。 (5)基层单位实行周检,具体检查内容: (6)办公场所及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 (7)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8)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9)劳保用品发放及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 (10)制度措施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其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检查的内容。 2、单位实行周检,具体检查内容: (1)各岗位、科室隐患排查过程记录;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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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持证上岗;
(3)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4)危险标志、标识、操作规程、危险告知及防范措施是否按规定悬挂和张贴;
(5)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执行落实情况; (6)办公场所及区域的场地安全情况; (7)劳保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 (8)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检查的内容。 (三)隐患治理
四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和台帐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三不推”:查出的问题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科室;科室能整改的不推到单位:单位能整改的不推到集团。)
对上级检查指出或自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严格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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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和应急方案。隐患治理方案包括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报送要求
单位每月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月度汇总表》,于次月2日前经相关管理人员、单位分管安全副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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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后报集团公司安全机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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