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MG22 乌
海
电
业
局
企
业
标
准
Q/IMG22 008-2012-32216
海勃湾供电分局安全专责工作标准
2015- 03 -31发布 2015 - 04 - 01实施
海勃湾供电分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乌海电业局标准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草拟。 本标准草拟部门(单位):海勃湾供电分局。 本标准主要草拟人:高崟峰 本标准审核人:张智 本标准批准人:兰志军 本标准2015年03月发布。
海勃湾供电分局安全专责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乌海电业局供电分局安全专责岗位得工作职责与权限、基本技能要求、工作内容与方法、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乌海电业局海勃湾供电分局安全专责岗位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IMG22 003-2012-22101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标准 Q/IMG22 004-2012-22101 工作票管理标准
Q/IMG22 007-2012-22101 安全监督检查管理标准 Q/IMG22 008-2012-22101 安全培训管理标准 Q/IMG22 011-2012-22101 安全措施管理标准
Q/IMG22 012-2012-22101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标准 Q/IMG22 023-2012-22101 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Q/IMG22 003-2012-20701 电力可靠性管理标准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文件精神。
3.1.2 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3.1.3 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加强安全监督工作。 3.1.4 组织安全月活动和安全性评价活动。
3.1.5 执行电业事故调查规程,执行事故即时报告制度,坚持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本部门未遂、轻伤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调查、分析。 3.1.5 组织分局可靠性管理工作 3.2 权限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有权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有权对本单位电力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有权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有权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对执行两票存在问题者,有权进行考核。
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并有权停止其工作。
对单位各班组按照处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月度奖金进行二次分配。
4 岗位任职资格 4.1 学历与职称
应具有电力类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 4.2 工作经历
具有 5年以上相关电力行业工作经验。 4.3 业务知识
熟悉供电企业生产全过程,掌握电力安全生产知识及规程制度,掌握各级调规、各种现场运行规程,掌握供电生产运行、检修等技术,熟悉供电生产的流程;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掌握其相关知识。具有本专业高技技能资格。
熟悉供电企业生产流程中设计、施工、运行、检修等环节的一般知识,掌握电网、设备和安全管理知识、熟悉计算机使用;熟悉电力法、安规、两票执行细则、事故调查规程、十八项反措、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熟悉供电企业的现代化安全管理知识。 4.4 工作能力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细心、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了解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管理业务,能协调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编制计划、撰写总结材料等。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培训工作
5.1.1 参加企业管理、电力专业技术和本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注意学习实效,以提高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1.2 按照安全培训管理标准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5.1.3 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实施细则的学习。
5.1.4 按照安全例行工作管理标准要求抓好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确保不发生人身及设备责任事故。 5.2 安全措施监督工作
5.2.1 依照安全措施管理标准规定,监督三措(技措、组措、两措)计划的执行。 5.2.2 依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标准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5.2.3 开展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
5.2.4 依照安全措施管理标准,每月做月度安全分析报表、设备事故八、九级事件分析报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报告,并上报生产副局长。
5.2.5 按照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要求,监督安全工器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及仪表的定期检查,试验记录,卡片填写完整齐全。 5.2.6 开展标准化作业,进行反违章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