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人员及主要职能部门责任制
一公司经理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情况制订贯彻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上的问题,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措施。
4、按国务院(78)100号文规定,每年从企业技改费中提取10—20%的费用,作安全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落实项目,定期完成,改善劳动条件。
5、审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规定配足符合条件的专职安技干部,保持相对稳定,支持安技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8、评比先进集体和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9、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检查和督促职能部门及职工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10、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落实防范措施。
二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指示,结合生产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安全(消防)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安全工作同时进行。
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成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要强,实用效果要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依据,要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认真实施。
4、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上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责成有关部门、人员、分头检查执行情况。
5、认真主持公司(各办)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措施项目要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6、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公司每季度(各办)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书面通知,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指定部门、人员到时复查,并令其制订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的措施。
7、发生伤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领导应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事故情况,分析原固,研究防范措施,讨论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20天内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8、每半年总结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施工有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对预防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奖励,对违章指挥、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共同吸取教训,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理。
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法规、政策、规范,结合单
位技术状况,制订贯委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公司、各办、直属工地分公司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安全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图纸会审,确定施工方法,运用机械设备,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要强,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审批。
4、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计划和教材。
5、积极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列为科研项目,有计划地组织办事,攻克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消防规定,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和防火情况,指导帮助办事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安全员工作,使其努力实现公司对每个工地的安全宣传教育、设施、消防方面的要求。
3、抓好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样板)取得经验,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安全达标工作。
4、组织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开出书面通知,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按时复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协助编制安全组织设计,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伤亡事故台帐,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建卡工作,对特种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并建立档案。
8、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遇到严重险情有权责令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劝说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技术科安全责任
1、对施工中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直接负安全责任。
2、以安全生产全面观点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设计施工中的技术难题,从技术措施上确保安全生产。
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会同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六质量科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消防规定、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树立“质量第一、百年大计”的管理要求,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严防质量事故。掌据安全生产和防火情况,指导帮助各办事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安全
员工作。
3、抓好年度工程质量,创优质工程典型工地,取得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同时配合抓好对创优质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和安全生产组织设计方案,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有权制止“三违”人员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遇到严重情况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小组。
6、对违反质量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经劝说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七动力设备科安全责任
1、制定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对所供应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并经常检查及督促机操工日常维修保养。
2、新购进的机械,受压容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应订出安全操作规程。
3、认真贯彻行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4、负责安排机、电、起重设备操作工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操作。
5、参加调查处理设备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
6、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所有机械不能带病运转,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7、积极配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塔吊、电梯等大型机械的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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