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公共建筑及其他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②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a)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b)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c)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d)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e)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2) 设置要求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有关规定。
(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共同要求
(1)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有关规定;
(2)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3)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1.0h,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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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电气防火
1、电气线路有哪些消防保护措施?
(一)短路保护(二)过负载保护(三)接地故障保护
2、电气装置防火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一)开关防火(二)熔断器防火(三)继电器防火(四)接触器防火(五)启动器防火(六)漏电保护器防火(七)低压配电柜防火
3、简要叙述照明器具的防火主要从哪几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照明器具的防火主要应从灯具选型(包括防爆、防潮、防震等8个方面,)、安装(11个方面)、使用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4、简述电动机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预防措施。
电动机的火灾危险性包括:
(一)过载(二)断相运行(三)接触不良(四)绝缘损坏(五)机械摩擦(六)选型不当(七)铁心消耗过大(七)接地不良
电动机的火灾预防措施包括:
(一)合理选择功率和型式(二)合理选择启动方式(三)正确安装电动机(四)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保护装置(五)启动符合规范要求(六)加强运行监视(七)加强电动机的运行维护
第八章 建筑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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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建筑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分为预防性技术措施和减轻性技术措施。 (一)预防性技术措施:
(1) 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类可燃物质 (2) 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种火源 (二)减轻性技术措施: (1) 采取泄压措施
(2) 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结构体系 (3) 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
2、爆炸危险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一) 爆炸性气体环境
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第2.2.1条规定,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3个区域等级。
(1) 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的场所。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易爆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非正常运行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的情况。
(2) 1级区域(简称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3) 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二) 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第3.2.1条规定,爆炸性粉尘环境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1)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的场所。
(2)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场所。
3、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的总平面布置有哪些要求?
总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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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库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
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二)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库房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如甲类厂
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按其储存物品性质不同为25m~40m。
(三)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0,以有
效利用穿堂风,将爆炸性气体吹散,在山区,宜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且通风良好的地方。
(四) 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只能一面贴邻,并在两者之间
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相邻两个厂房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以避免爆炸冲击波的影响。
4、什么是泄压面积?该如何确定?
爆炸能够在瞬间释放出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室内形成很高的压力,为了防止建筑物的承重构件因强大的爆炸力遭到破坏,将一定面积的建筑构、配件做成薄弱泄压设施,其面积称为泄压面积。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其泄压面积宜按下式计算,(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于等于3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式中 A— 泄压面积(㎡); V— 厂房的容积(m3);
C— 厂房容积为1000m3时的泄压比(㎡/m3)。
5、泄压设施有哪些?设置上有什么要求?
泄压设施可为轻质屋盖、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但宜优先采用轻质屋盖,不应采用普通玻璃。
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轻质屋盖是指门窗的单位质量轻、玻璃较薄、墙体屋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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