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除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2)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平面布置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是指歌舞厅、卡拉0K厅(含具有卡拉0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这里的“一个厅、室”是指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一个相互分隔的独立单元。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其他还要求:
(一) 不宜设在地下2、3层,设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地面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
于10M;
(二) 一个室、厅的面积大于50M2出口不应少于二个; (三) 一个室、厅的面积不应大于200M2;
(四)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等消防设施;
(五) 影院、剧场、礼堂不宜设在住宅楼、仓库、古建筑内;同时要符合人员疏散的要求设置在
三层以上时的设计要求参照四层以上会议厅要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和二层,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在首层。
2、歌舞厅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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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上一题的(1)、(2)、(3)、(4)。
3、防火间距的确定主要原则是什么?
热辐射是火灾蔓延的主要途径,也是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具体有四条原则: (一) 防止火灾蔓延 (二) 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三) 节约土地资源
(四) 防火间距的计算
4、防火间距不足时可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防火间距由于场地等原因,难于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 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
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二) 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
极限和燃烧性能。
(三) 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
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四) 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
物。
(五) 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
设置,顾此失彼。
5、办公室等与甲、乙类厂房可否贴邻建造?有哪些措施要求?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附: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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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第五章 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
1、什么是防火分区?什么是防烟分区?两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防火分区是指采用具有较高耐火极限的墙和楼板等构件作为一个区域的边界构件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它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
防烟分区是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防火分区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区别和联系:划分分区的目的不同。划分防火分区的主要目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将火势控制在一定的空间,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是将火灾烟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排烟设施将其迅速排除。二是设置的要求不同。划分防火分区的分隔物比划分防烟分区的分隔物的耐火要求高。防火分区既可起到防火作用,还可起到防烟作用,一个防火分区内可以划分出几个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能跨越防火分区,否则将使防火分区失去作用。
2、高层和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如何要求?
表2-5-3 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 面积(㎡) 一、二级 1500 19 / 165
备注 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一、二级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三级 四级 地下或半地下建一级 筑(室) ㎡。 500 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1200 600 — — 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2500 积可适当增加。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二) 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三)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医院的病房楼、商业服务网点的防火分隔有什么要求?
(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等房间应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其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以便将火灾限制在该房间内。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构件上无任何门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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