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青发[2010]9号
关于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团委(团工委):
近年来,我市非公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从业人数日益增加,青年所占比例呈不断上升趋势。为不断加强新时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凝聚带领广大企业从业青年,积极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为总体目标,以全国企业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上陆昊书记提出的六个结合点为主要内容,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服务广大企业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为根本出发点,在巩固原有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动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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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途径、工作保障等团建要素的创新与整合,努力提升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水平,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中发挥企业共青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今年,对符合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积极动员和指导建团;对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通过联建、共建等多种建团方式大力争取建团;符合建团条件且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要努力确保建团;每个县区、开发区选取5-10家条件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团建示范点,促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整体推进,力争在4-7月期间全市实现新建企业团组织100家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调查摸底,加强基础工作。
1、摸清底数。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各级党委的配合与支持,重点对本地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准确把握企业发展和团员青年群体分布的实际情况,做到“四个摸清”,即摸清企业数量和具体单位名称;摸清企业中团员青年的人数;摸清企业管理者对建团的态度;摸清建团后工作开展情况。(注:规模以上企业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员工人数50人以上的企业)
2、建立信息库。认真填写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建立本地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信息数据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名称、类别、经营范围、企业规模、职工队伍、团组织机构、团员青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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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配备、推优入党数、活动开展等基本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
3、加大组建力度。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采取单独、联合、挂靠等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置团的组织。对规模较大、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企业,一般要独立建团;对规模较小、团员青年数量较少、暂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团组织,也可以挂靠其它团组织或依托协会建团;对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可以先行建立青年社团或青年联谊会等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建立团的组织。
(二)积极开展活动,发挥团组织作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指导非公企业团建,紧密结合党的工作和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组织青年员工为企业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参与技术革新,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和青年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各类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读书求知、文体娱乐和交友联谊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围绕企业形象提升,积极组织青年员工开展志愿者行动、维权帮困等活动,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积极做好“双推”工作,充分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组织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与“小型、分散”相结合,以业余为主;在活动内容上,坚持团组织开展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与维护青年利益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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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在工作方法上,坚持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活动突出青年色彩,把团活动与工会活动和青年兴趣小组活动有机融合在一起,使之富有朝气、富有活力、富有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迅速行动
企业建团工作是我委的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各县(区)、开发区团委(团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时间做好每阶段重点工作,抓好落实,特别是做深做细做实基础性工作,落实好本地区企业建团工作任务。
(二)讲究方法 注重实效
各级团组织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方式建团,扩大全区团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有效覆盖。在建团过程中要动作迅速,讲求效率。团市委机关将抽调10名企业团建指导员对口联系各县(区)、开发区团委(团工委)(见附件2),按照《全市企业团建工作指南》(见附件3)要求,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团组织,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做到整体推进。
(三)组织领导,加强监督
团市委将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调度和指导,不定期深入有关企业掌握工作动态,了解详细情况,对全市非公企业团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把检查结果作为各县(区)、开发区团委(团工委)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曾 萍、徐灵芳 联系电话:3885823、388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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