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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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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我国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由政府需求形成和农业生产者需求形成的综合体。 一、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成效 如上所述,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由政府、民间与介于政府和民间之间各种服务组织构成。本文中,介于政府和民间之间的服务组织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

(一)政府。2002年以来,三明、南平两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撤消了乡镇“农六站”(即农技站、经管站、兽医站、水产站、农机站、水利站等)或“农五站”(部分县的乡镇兽医站归县农业局直管,如三明明溪、清流),重新整合机构、人员,相应成立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流通与信息工作站。各村都配有农技员,形成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农资等一体化服务网络,逐步由县(市)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了健全与发展。

南平市在组建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基础上,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人、财、物关系,鼓励科技人员采用资金、技术、信息入股的方式,与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下派科技特派员,搞好典型示范,培育了一批农村专业大户以及乡土科技人才,加快了农业科技的传播与推广。1999年以来,通过科技特派员,全市共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典型6759个,示范基地面积22.5万亩;建立青年乡土人才培训基地67个,培养乡土人才213万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5827期,分发技术资料55.94万份,培训农民51.49万人次。累计有1367名科技特派员与农户或基层经济组织建立了经济利益共同体,实施项目853项,总投资1.75亿元。

(二)民间。除了政府有关部门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外,民办社会化服务组织特别是各种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三明、南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最重要、最活跃的部分。三明、南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大力发展为当地主导产业和重点农产品服务的民间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向产前、产后延伸。

南平市在行业服务组的基础上,创办了各类行业协会、合作社或中介组织724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71个、乡级262个、村级389个,发展会员46831户(人)。全市现有组织流通服务队伍259支、l8万人,成为闽北农产品流通的主力军。这些中介组织有相当一部分都有自己的信息渠道,有自己的销售网络,有统一的品牌,统一对外接受订单,组织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使生产与市场实现了对接。例如,顺昌县柑桔协会从最初由乡镇协会的70多户会员,发展到现在成为分布全县11个乡镇、29个分会、2527户会员的全县性协会。南平市葡萄协会从2001年起,共培训农民1万人次,占全市葡萄果农的70%,其中有80多人被评为南平市“乡土人才”。协会建立了葡萄销售网络,使闽北无公害葡萄成功进入了上海、南昌、厦门、广州、深圳等地市场。去年,该协会还与漳州市东城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合作,在建阳、建瓯两地建立了法国细刀豆生产基地。在农资供应上,南平市供销社系统在乡镇集散地组建化肥配送中心50个,建设直销点850个,把社会上化肥零售网点纳入供销社农资企业供应渠道。

(三)介于政府与民间之间。供销社与信用社。近年来,三明市把供销系统领办专业社、协会作为转变供销社职能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基层社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专业社、协会,同农民建立起利益共同体,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两年来,全市已改制基层供销社93个,基层供销点718个,农资供应服务点350个;建立农产品流通协会、行会、商会46个,专业合作社264个,各类农副产品营销组织1000多个。南平市供销社也领办专业合作社78个,入社农户6000多户。

南平市从打造农村诚信社会入手,出台了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政策措施,通过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解决农村诚信缺失的问题,化解金融进入农村的风险。通过打造农村诚信社会,找到一个解决农村金融“失血”问题的有效办法,从而实现农户与金融机构的双赢。2002年6月,南平市从基层农村信用社选派了527名优秀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去兼任乡镇长或村主任金融助理。目前,全市已培育信用户10.44万户、信用村216个、信用乡镇7个。评上信用户的农民,按照授信额度1000―10000元不等,信用社发给小额贷款证,到银行贷款就像储蓄取钱一样方便。评上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在贷款授信额度和利息上还有优惠。信用社还对下派干部进行授信贷款,授信额度最低的3万元,最高的10万元,下派干部自己如果不贷款,可以为农户贷款提供等额信用金额的担保。2003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达23.9亿元,增长29.59%,其中支农贷款余额16.8亿元,增长31.7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4亿元,比年初增加5504万元。

二、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化服务工作不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新要求。

现有的乡镇农技推广网络缺乏财力支撑,机制不活,新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新要求,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服务需求。农村土地使用和流转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供销社改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尚没有完全到位,法律援助服务、合作医疗服务等尚未破题,对农村、农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很低。长期以来,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是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或责任状)和上级布置的中心任务,是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等行政命令来落实,针对性、适应性都不强。

(二)民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目前,为农业提供服务的主要仍然是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方位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要求。民办服务组织特别是各专业协会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缺乏应有的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组织机构与服务功能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普遍缺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与动力。此外,还有不少合作组织仍以工商企业从外部向农业投资和农民建立产销联营关系为主。这种合作模式,虽然实现了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提高了农业的比较利益,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但在利益分配方面,却很难让农民分享到一体化经营中的平均利润,对农民本身来说,摆脱了生产盲目性,而自身的经济地位并没有提高。从规模化经营的角度看,组织规模普遍较小,整体实力不强,跨地区合作少,覆盖面窄,带动力弱。

(三)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体制需要理顺。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目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县、乡双重管理,业务由县级业务主管局指导,而工资由乡镇发给,工作安排、职务职称聘用则由乡镇决定,因此大多数农业技术干部许多时间都围绕乡镇中心工作运转,专业从事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时间、经费等难以保证。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出现了与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脱节,人员被抽调,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由于业务工作的需要,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经费时都必须使用原来的“农技站”、“水利站”、“畜牧水产站”等牌子和印章,否则申请不到项目经费,以致一些地方基层站、所合并只是形式上的合并,其人、财、物并没有合并,其职能作用并没有真正得到发挥。农村社会化服务面临“两难”,即条块管理难以理顺,服务工作难以协调。例如,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由原来的涉农站所合并而成,由于其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仍然存在,有的乡镇为了生存,只能采取变通的办法,名义上合并,实际上还在单独运作。现有各上级部门仍然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负有业务上的管理和指导的职能,但又无法单独进行管理和指导,有的地方实际上处于失管状态。此外,

乡镇的有些事业单位都收归条管或县管,如国土资源所、林业工作站、广播电视站等,工作在乡镇,财权、人事权还在上级主管部门,名义上实行条块结合,实际上权力在条,责任在块,乡镇难以协调其力量,服务工作难以开展。

(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与保障严重不足。

目前,大多数乡镇财政比较困难,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十分有限。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直接减少了乡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剧了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导致乡镇机构运转更加困难,无力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于经费短缺,农业新技术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大多数农业科技人员得不到基本学习培训的机会,技术知识得不到新的补充,开展综合服务能力得不到应有的提高。南平市乡镇畜牧兽医站136个,有编制数322人,目前缺编44人,还有32人占编不在岗,有4个无人站、7个单人站,村级兽医防疫已不复存在。延平区农技、经管在编132人,实际在岗75人,仅占57%。顺昌县农技、经管在编127人,实际在岗61人,仅占48%。顺昌县农技人员能正常领到工资的18人,占14.2%;能领到50%工资的53人,占41.7%;只能领到50%以下工资的56人,占44.1%。

(五)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有待改善。 各地普遍反映,当前农业发展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农村金融信贷管理中存在门槛高,担保抵押要求过于严格,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农村信贷十分困难,导致民间高息借贷十分活跃。农村信贷难加大了农业生产的成本和风险,很大程度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约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农村信用社由于近年来体制改革的反复,有关方面对农村信用社政策扶持不到位,加之农村信用社自身历史包袱沉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落后等原因难以完全承担支农重任。这些都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受到削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此外,农村信用社虽然近年来在营造农村良好的信用环境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培育出一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使农村的社会信用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部分地方的农村信用环境仍然不佳,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因而影响了支农信贷的投入。 (六)供销社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近年来,我省各地正在进行供销社改革,成绩明显。供销社在立足为“三农”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服务性工作。尤其是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和牵头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等方面发挥了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调查发现,(1)供销社改革发展很不平衡。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体制性障碍,仍在困扰着一些供销社,致使有的县级供销社经营萎缩,效益低下,服务功能弱化,少数县级供销社生存困难,还没有走出低谷,没有能力为“三农”服务。(2)供销社在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尝试,有的已初见成效,但总的看,起步还比较晚,发展还不够快。

同时,供销系统领办专业社、协会也存在着产权方面的问题。(1)领办专业社的供销基层社与其供销社母体的产权关系还没有彻底理清。目前专业社都在大量使用原供销社的场地、设备等,供销社母体的资产与新办的专业社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明晰。(2)供销社创办者与入社农民没有在产权关系上结成利益共同体。从长远发展看会成为合作社扩大规模的一个障碍,特别是当合作社遇到经营风险时。与之相关联,合作社的决策主要由供销社和农民社员大户控制,普通农户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决策地位较低。 三、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拿来主义,借鉴国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 一是发挥政府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发动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促进社会交易成本的降

低,从而推动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首先形成一个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法律体系。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都是建立在一整套互相衔接的法律基础上的。我国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和章程,一些农业经济组织经常出现矛盾纠纷,经济组织运作不规范,成员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应尽快制定基本的、系统的农业法律,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发展交通、通讯事业,降低交易成本。从我省的情况看,阻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一大原因就是交通、通讯事业不发达,导致商业交易成本过高。这些领域私人企业由于投资期限过长、利润不高而不愿投入,因而政府应当承担起发展农村交通、通讯事业的责任。再次,发展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的投入,降低农民获取农用技术的成本。我省农村人多地少、资金稀缺,因而应着重加强生物工程技术进步,通过实现良种化、科学化来大幅度增加单位面积产量,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对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的投入,降低农民获取农用技术的成本。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作为一个经济运行过程,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有效干预,尤其是在立法、管理、政策指导、信贷金融方面更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它必须按商品经济原则自主运行,摆脱政府部门的直接行政干预。例如,日本农协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组织,它由政府推动和支持,自下而上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庞大网络。从生产到流通,从技术指导到医疗保健,无所不包,无所不营。这种体系一方面有利于规模细小的农户实现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另一方面也决定了农协缺乏竞争,自我调节能力差,因而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日益严峻,农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困难。而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以市场为导向,在商品经济竞争中发展起来的,政府直接干预少,农工商综合体、私人企业、合作经济等多种成分、多种形式共同竞争、共同发展,因而形成了公共、集体、私人三种服务体系互相补充、协调的系统。因此,我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能用政府行为替代企业、农户的经济行为,一定要注意以市场为导向,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积极发展以合同制为主的工商业服务系统,并把乡镇企业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来。农工商综合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种规模巨大、一体化经营的农工商综合体投入资金过大,且由于其垄断性,极易造成对农户的剥夺和农业资金的外流。美国私人农业服务体系主要是以合同制形式为主。在我省现阶段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采取合同制,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一方面降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成本,另一方面农户通过合同的制订,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是要优先发展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农民自主联合形成的合作组织,更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它能降低服务费用,使加工、销售环节利润回流,有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目前我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限于村级,乡镇乃至更高层次的经济组织在生产领域中远未形成气候,经济实力薄弱,缺乏健全的组织网络,覆盖区域的狭窄和组织数量的不足,使农业经济组织难以实现为农业服务的目的。因此,我们可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兴办经济实体,健全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

(二)结合自身实际,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继续深化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乡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体制。把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相结合,通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乡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行政管理、发展公益事业和强化服务上来。把乡镇工作重点放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灾减灾(动植物防疫)、生态环境建设、粮食安全、农村信息收集、整理与发布等信息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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