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开展落水者双手,防止其乱抓、乱拽、乱压,将其头部露出水面,保证其呼吸顺畅,并大声呼唤其配合救助。
4. 施救
在整个施救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落水者头部露出水面,使其呼吸顺畅,并迅速寻找,获取可利用的救生器材或浮具,积极帮助落水者使用救生浮具,如套上救生圈或穿上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救生浮具。
5. 拖带
拖带是指救助者采用侧泳或反蛙泳进行水上运送溺者的一项专门技术。拖带的目的是将落水者快速拖带至救生艇筏或救助艇旁边,然后帮助其登上救生艇筏。拖带时应注意救护者及被拖带者的嘴、鼻必须露出水面;同时,注意落水者因不明被救而强行挣扎,应使其保持清醒、冷静,配合救助行动。常用的方法如下:
1) 借助救生衣拖带
可一手拉住救生衣的救助带(在救生衣后枕部)或后枕部,采用侧泳、仰泳、单手蛙泳拖带。
2) 夹胸拖带
一般均采用此种法。救助者左臂手由右上肩穿过,经其胸前至右侧的腋下抱住,并以此作为拖带的用力点。救助者可采用侧泳或蛙泳腿技术进行拖带。夹胸臂不可贴近溺者的喉部(一般应距10~15cm)以防溺者的气管受压。
3) 拖颊和拖腋拖带法
(1) 拖颊法,拖带时救助者仰卧水面,两臂伸直扶住溺者的两颊,腿可采用仰泳或反蛙泳腿动作使身体前进。
(2) 拖腋法,仰卧水面,两臂伸直,以双手的四指挟者溺者的两腋下,大拇指放在肩胛骨上,腿做反蛙泳动作使身体前进。
二、 直接入水救助原则
在救助落水人过程中,一般不提倡直接入水实施救助。其原因:没有使用器材(特别是投掷类的救生器材)更直接、更快速、更简便;而且施救者本身也面临危险。特别在恶劣环境或施救者自身游泳水平比较差的情况下,强行采用进入水中救助,不但难保救助成功,而且还会使救助者自身处于危险之中。因此,只有当下列条件具备时方可采用入水救助:
(1) 施救者自身安全能得到保证。
(2) 施救者必须具备一定得救助能力。 (3) 视落水者情况:
① 当落水者不能在水面漂浮或生命面临危急时; ② 当被救者神志不清或丧失意识时; ③ 当被救者受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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