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教体综〔2009〕10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教育体育硬件、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上,集中精力和财力,全力推进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市委市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学校组织无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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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出市出省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
二、确因工作需要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即:学校提前一周书面形式将参观考察方案(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外出人员、经费渠道、带队领导等)报教体局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同意。凡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外出参观考察或未按审批方案实施,擅自增加外出人员、参观考察地点、延长参观考察时间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如中心学校下属学校组织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由中心学校签署书面意见报分管局长签字审批。
三、严格禁止学校以节日活动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四、凡上级党委、政府及其主管的上级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外出参观考察活动、教研活动,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要求指派相关人员参加,而不得推荐、同意无关人员参加,并报教体局办公室备案。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控制 参观考察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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