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1.1.9 系统数据导入
系统数据导入功能可将系统备份后的数据重新恢复到申报系统中。通过选择备份数据路径找到之前备份的数据文件,如图:
注:当选择导入前清空数据库时不是将系统初始化后再导入数据,是只会对导入文件中有数据的表进行清空,再将数据导入。
1.2 外部数据采集
1.2.1 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确认
通过单击“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确认”进入页面,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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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报关单号”:出口报关单上18位海关编号; 2.“海关登记册号”:备案号; 3.“核销单号”:批准文号; 4.“出口日期”: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 5.“项号”:也叫报关单商品项号,表示关单上的第几项,与海关编号合并组成12位或21位“报关单号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如01;
6.“商品代码”:海关商品代码; 7.“法定单位”:出口商品的法定计量单位; 8.“法定单位数量”:法定计量单位下的出口数量; 9.“第二单位”:出口商品的第二计量单位; 10.“第二单位数量”:第二计量单位下的出口数量; 11.“成交单位”:出口报关计量单位,用于出口商品的单价统计和成交金额、数量反算验证; 12.“成交数量”:该成交计量单位下的出口数量; 13.“成交方式”:出口成交方式,fob、cif、c&f。非fob方式下需要进行转换折算; 14.“成交汇率”:使用报关当日的汇率时需要填写。否则不需填写; 15.“成交金额”:该成交方式下的出口总价(金额); 16.“运费币制”:运费的结算币制,有可能与出口成交币制不同; 17.“运费汇率”:使用报关当日的汇率时需要填写。否则不需填写; 18.“运费金额”:该报关单下的运费(根据运费标记的不同,所代表的含义不同。); 19.“运费标志”:1运费率、2运费单价、3运费总价; 20.“折算数量”:运费标志为2(即运费单价)的情况下参与计算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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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保费币制”:保费的结算币制,有可能与出口成交币制不同; 22.“保费汇率”:使用报关当日的汇率时需要填写。否则不需填写; 23.“保费金额”:该报关单下的保险费。(根据保费标记的不同,代表的含义不同。); 24.“保费标志”:1保费率、2保费单价、3保费总价; 25.“杂费币制”:杂费的结算币制,有可能与出口成交币制不同; 26.“杂费汇率”:使用报关当日的汇率时需要填写。否则不需填写; 27.“杂费金额”:该报关单下的佣金费、杂费等。(根据杂费标记的不同,代表的含义不同。); 28.“杂费标志”:1杂费率、2杂费单价、3杂费总价; 29.“贸易性质代码”:贸易方式主要是用于判断区分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免税出口等不同业务类型;
30.“关联业务表”:将当前报关单记录确认到关联业务表中。根据当前操作需要可重新修改此项;
31.“标志”:空-尚未检查;N-检查未通过;Y-检查通过。
1.2.2 认证发票信息读入
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认证的同时可以获得已认证的发票信息。为了提高办税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增值税发票的准确性,可通过“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将外部数据读入系统,在系统内可以进行查询、浏览、删除、修改操作,方便企业录入数据。
目前的数据接口为标准的外部文件,通过单击“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即可读入系统,如图:
在弹出的文件选择框中可选择所需的读入文件,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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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认证发票处理
在“认证发票信息处理”里可以对认证发票进行“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等功能处理。
通过单击“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处理”进入页面,如图: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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