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落实怀柔区政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贯彻国家及上级领导机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大对本公司各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以下培训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围、内容及时间
1、管理人员、生产车间全体职工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2、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的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4、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应
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5、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6、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更换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均不得少于4学时。
二、对全体职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1、每年由综管部在六月邀请相关部门对公司员工进行一次消防专业知训培训(灭火器的使用与维护,用电常识及相关知识)。
2、各部门要份不同对象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
3、要结合实例,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法规学习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4、要经常与消防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对员工进行逃生自救知识的教育培训。
5、各部门要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综管部每季组织各部门消防专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6、综管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演练。 7、各部门未按要求进行培训的,每发生一次扣部长100元。 三、对车间安全用电制度培训、教育
1、所有的车间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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