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2 参建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规格型号、数量组织施工机械进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按法规有关要求,按时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15.1.3 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由参建单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经监理单位协调按指定路线进场。
15.1.4 大型起重机械的布臵和行走应根据最大轮压和轮距对路基进行设计、验算,软土或回填土的路基应进行压实或加固处理,对已建成的沟管做好保护。
15.1.5 停在主干道上施工的大型起重机械,应保证其它车辆能顺利通行。如需阻路作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封路,必要时参建单位应负责修筑便道,以保证其它车辆和消防急救车辆通行。
15.1.6 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并在规定场地内进行。
15.1.7 大型施工机械的更换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进行。
15.1.8 大型施工机械的拆装、重大工况的变更应经监理单位组织评审。
15.1.9 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时,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及施工作业指导书应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但审批并不减少参建单位的责任。 16 特殊作业
16.1 风机安装安全工作要求 16.2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8
16.2.1
16.3 爆破安全控制措施
16.3.1所有参加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爆破工作资格证。爆破物资的管理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
16.3.2做好沿途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如交通、电力、通讯、铁路。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由专业检修队伍负责抢险工作,以便发生事故时,将损失减至最小。
16.3.3每个爆破工点,根据实际情况,坚决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6.3.4爆破时采取施工封锁。设臵联络员、工地防护员、电话员,施工前进行必要的配合训练,设备检修,制定合理的封锁计划。施爆前做好有关方面的联络工作,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起爆和路面清理,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
16.3.5在爆破开挖时,作好爆破区的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发安民告示,通告爆破时间,张贴警示牌和交通管制工作。任何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6.3.6起爆前,人员必须全部撤到安全地点,爆破工必须做好自身安全。
16.3.7组织好清扫队及时清除公路上的落石和边坡上的危岩。爆破后对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的危石、落石,要及时清除。 16.3.8起爆后必须进行危石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并派人24小时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9
16.3.9防护排架检查、加固。若排架锚固在岩壁上,每次爆破前必须根据爆破的范围和锚点爆松情况,对排架进行加固,以确保爆后排架的稳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能有效阻挡滚石(滑石)。如排架未修复不能进行爆破。
16.3.10遇有暴风雨或打雷闪电时,禁止装药、安装雷管和连接电线等操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装药地点,隐蔽于安全区。 17 交叉作业
18 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与控制 18.1 管理要求
18.1.1 各类作业活动、场所中可能存在的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影响或其它意外事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包括:
(1)所有作业活动(包括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及其场所。
(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3)作业场所的设施,包括外部提供的设施。 (4)其它相关活动和场所。
18.1.2 应考虑工作或施工作业各项活动在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和三种时态(即过去、现在和将来)下可能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及以往发生的事故。
18.1.3 危险源可考虑以下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压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爆炸或伤害等。 18.1.4 环境因素可考虑以下类型:
(1)大气污染物。
20
(2)水污染物。 (3)固体废弃物。 (4)放射性污染。 (5)噪声。
(6)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7)其它环境问题和地(社)区性问题。 18.2 施工危险源辨识调查与风险评价(见附件2) 19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9.1 参建单位应明确人员负责现场消防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19.2 建筑设计防火和现场防火基本要求
19.2.1 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并满足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的规定。
19.2.2 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能保持通风,门、窗向外开启。 19.2.3 现场禁止流动吸烟。在油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并配臵相应的消防设施。 19.2.4 存放炸药、雷管的场所,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应分别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制订严格的领(退)料制度。
19.2.5 切割、焊接作业时应有防火隔离措施。 19.3 其他特殊要求
19.3.1 参建单位应参照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要求配臵消防器材及设施。
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