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协调发展行动。
1、“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依托我省现有104个县级以上城市和1000个左右县以下建制镇的城镇辐射区域,选择10000个左右的村率先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加强集镇建设和管理,带动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建成2000个美丽乡村,100个乡镇整域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10个县市区开展整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全省80%的村庄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
2、产业精准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户将财政、金融、信贷、保险等优惠政策转化为股权,注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分享生产、加工、营销等环节收益。支持贫困地区利用农业资源培育优势产业,做强优质稻、水果、茶叶、蔬菜、道地药材、地方畜禽、特种水产等特色产业,在贫困县、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园350个、高山蔬菜基地5万亩,发展高档优质稻200万亩、稻田综合种养100万亩,扶持20个休闲农业示范村、2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0个农民合作社、10000户家庭农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0名、青年农场主300名。
3、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工程。搭建农业“走出去”平台,支持隆平高科等优势企业海外拓展业务,在境外建立8个湖南农业产业园,对外农业投资累计5亿美元以上。构建农业“引进来”机制,农业实际利用外资100亿元以上。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扶持创新100个规模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区)、50
个农产品出口企业、2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3个出口农产品贸易平台,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达到20亿美元以上。加强省际间农业合作。
(五)科技与物质装备支撑行动。
1、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团队达到10个以上;建设、完善省级科研院(校)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市州农业科研院所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扶持涉农企业研发组织,培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科技人才。围绕优势产业,加强农业装备、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技术研究,重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与开发,加强避灾、减灾技术与模式研究、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生产配套技术研究、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创新。配套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完善500个五星服务示范乡镇农技推广机构、300个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省级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打造现代农业技术网上推广平台,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加大农作物轻简栽培、再生稻、稻田种养结合、果茶园禽养等新技术推广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推进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健全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实施青年农场主培训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
人、青年农场主1万名和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大型企业与各类学校合作,面向农村开展“订单式”培训。鼓励各类高校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与特色产业县合作建设特色学科,与企业合作培养委培生,面向农村兴办各类技能型培训班。支持涉农高校加强农业专业建设,配套完善50所农广校省级示范学校和500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
3、农业信息化与市场化工程。建立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和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和门户网站建设。发展智慧农业,建立集生产管理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分析预测服务于一体的应用平台。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发展智能化、精准化生产。建设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互动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农技服务信息化,建立村级服务站。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开发农产品网上营销促销服务、农村农资电子商务服务、绿色食品电商销售、特色农产品网上展销等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大户等开设网上直销店。支持优势农产品产区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综合批发市场,继续打造好中部农博会会展品牌。
4、农业机械化工程。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和机耕道、机库棚、维修网点等农机应用设施建设,加大新机具、新装备、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在70个水稻生产大县推广全程机械化作业,支持适应南方双季稻区作业的农业新机具研制,开发适应
山丘区的农业机械、农业装备及配套技术。在30个油菜生产大县发展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养殖业、林果业机械化,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加快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规范作业和控飞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湖南农机产业园和长沙、衡阳、益阳、双峰、汨罗等地“一园五区”建设,建设集农机展示交易、物流、科技孵化、技术交流及培训、新机具新技术研发、农业机械制造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园区。
5、动植物疫病防控工程。加强植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建设12个省际边境植物检疫检查站和122个县市区、6个农场管理区植物疫情监测点。加强省市县植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加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动物防疫站和国家质检系统猪病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和设施设备建设。建设省级水生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及10个市级、50个县级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和诊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系统。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
6、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改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装备手段,加强乡镇农业执法协管体系、地方农业法规体系建设,加大“法治农村”普法宣传,增强依法治农、强农、护农意识。建设“平安农业”,每年在20个县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建立农资营销网络和放心农资配送网络、农资生产企业诚信制度、优质农资配套服务体系;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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