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对社区环境的影响; ——其他地方性环境问题。
4.3.1.3.3 评价重要环境因素时应充分考虑: ——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 ——环境影响发生的概率; ——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可行性; ——改变环境影响的经济可行性; ——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相关方的利益和企业形象。
4.3.1.3.4 应结合公司内外部条件变化情况,定期开展环境因素的识 别和评价活动,修订和更新环境因素清单。 4.3.1.3.5 在进行新产品开发,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
应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活动,并将新增的环境因素纳入公司环境管理 体系的控制中。 4.3.1.4 相关文件
Q/BHEMS-02-200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15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4.3.2 法律与其它要求 4.3.2.1 总则
建立获取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并跟踪其更新和变化情况,以获取适用于本企业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岗位,确保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得到遵守和实施。。 4.3.2.2 职责
a) 生技部负责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建立公司
的法律法规清单,并对发放实施控制;
b) 各部门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进行识别,建立部门法律法规清单,
并严格遵守已确认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3.2.3 控制要求 a) 建立和保持《环境法律法规获取程序》,确定获取和传达环境法 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途径、方法和控制措施;
b) 有效获取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公司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包 括行业规范、与有关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的指南等;
c) 公司和各部门均应对环境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进行识别,建立适 用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并将法规的有关要求向相关部门、岗位 及人员传达,通过建立规章制度、作业指导文件,确保法律法 规要求的遵守和实施;
d) 跟踪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
版本更新、相关作业指导文件修改和文件的换发工作。 4.3.2.4 相关文件 Q/BHEMS-03-2003《环境法律法规获取程序》 16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4.3.3 目标和指标 4.3.3.1 总则
环境目标和指标是依据公司的环境方针,通过识别和评价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考虑环境影响以及适用法规及其他要求制订。环境目标是公司环境工作在预定期内应达到的水平,是公司环境方针的具体体现。环境指标是环境目标的分解量化。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目的是为了达到整体环境行为的不断改善。
4.3.3.2 职责
a)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和颁布环境目标和指标;
b) 生技部负责提出和修订公司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并监督检查实施 情况,对环境目标和指标实现情况进行汇总和上报;
c) 各相关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分解落实。 4.3.3.3 控制要求
4.3.3.3.1 环境目标、指标制订的依据
企管部根据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结果,提出公司的环境目标和分解量化的环境指标。
各部门在承担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环境职责,确定本部门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应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以文件的形式发布。各部门环境目标和指标应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以文件形式报企管部审定备案。
在制定环境目标时应考虑: a) 公司的环境方针要求; b) 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 c) 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17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d) 技术上的先进性、适宜性,以及可选择的技术或管理方案; e) 公司在经济方面可承受的能力; f) 经营管理与市场竞争的需要。 4.3.3.3.2 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发布后,应按照4.3.4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通过管理方案的实施,确保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落实和实现。
各部门应针对本部门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办法,确保本部门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4.3.3.3.3 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检查与修订:
a) 各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统计分 析,并将实现情况报企管部;
b) 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公司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情 况进行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检查,并将结果报告管理者代 表;
c) 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修订一般在环境管理评审之后进行,随着不 断变化的客观条件和公司环境因素的变化,应及时修订环境目 标和指标;
d) 当环境目标和指标需要修订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企管部负责 组织评审组,提出修改方案,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修订,
必要时应按4.3.4规定修订或补充相应的管理方案。 4.3.3.4相关文件 Q/BHEMS-04-2003《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8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4.3.4 环境管理方案 4.3.4.1 总则
针对环境目标和指标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方案,是成功实施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关键。公司应建立和保持环境管理方案,以确保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按期实现,不断提高公司的环境绩效。 4.3.4.2 职责
a) 企管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的环境管理方案,并对管理方案的实 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和考核;
b) 生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c)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环境管理方案的审核,主持和协调管
理方案的顺利实施;
d) 总经理负责环境管理方案的批准,确保方案实施所需的资金来 源;
e) 各部门根据在管理方案中所承担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方 案。
4.3.4.3 控制要求 4.3.4.3.1 管理方案的制定
企管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结果和公司确定的环境目标和指标,会同生技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编制相关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a) 应实现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b) 具体的技术或管理措施;
c) 主管部门、协作部门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d) 分阶段的完成时间和项目进度要求; 19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e) 实现管理方案所需的资源和资金要求; f) 监督检查和验收的部门及要求; g) 重要环境因素应制订环境管理方案。 4.3.4.3.2 环境管理方案的评审和批准
a) 环境管理方案在审批前应进行评审,以确保:
——由于管理方案的实施,是否会产生新的环境因素及其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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