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150.50 H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845-200X 代替GB/T 14845-93 板式换热器用钛板
Tianium sheet for plate heat exchangers
(送审稿)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14845-200X
前 言
本标准是对?板式换热器用钛板?(GB/T 14845-1993)的修订。
本标准的修订主要引用和参考了美国标准ASTM B265-1998《钛和钛合金带、薄板和厚板的标准规范》以及日本标准JIS H4600-1993?钛板及钛带?中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等数据。本标准与GB/T14845-9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动:
——增加TA8-1和TA9-1两个新牌号,并对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作了规定; ——产品规格将厚度0.6mm~1.0mm改为0.5mm~1.0mm;
——产品长宽尺寸允许偏差在原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减小了5mm; ——对厚度小于0.6mm的产品性能作了规定,其性能数据报实测值; ——取消了原标准性能的Ⅱ级,采用原标准的Ⅰ级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845-1993。
I
GB/T 14845-200X
板式换热器用钛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板式换热器用钛板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冷(温)冲压制作板式换热器传热板用钛板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362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 GB/T 4156 金属杯突试验方法(厚度0.2~2mm)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8180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规格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牌号 TA1、TA8-1、TA9-1 状态 M 产品规格,mm 厚度 0.5~1.0 宽度 300~1000 长度 800~3000 3.1.2 标记示例
用TA1制造的、供应状态为M、厚度为0.6mm、宽度为840mm、长度为2200mm的板式换热器用板材标记为:
板TA1 M 0.6×840×2200 GB/T 14845-XXXX。 3.2 化学成分
板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需方复验时,板材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620.2的相关规定。
表2
牌号 TA1 TA8-1 TA9-1 名义化学 成分 工业纯钛 Ti-0.05Pd Ti-0.2Pd 杂质元素,% 不大于 Ti 余量 余量 余量 Pd - 0.04~0.08 0.12~0.25 Fe 0.15 0.20 0.20 C 0.05 0.08 0.08 N 0.03 0.03 0.03 H 0.012 0.015 0.015 O 0.10 0.18 0.18 其他元素 单个 0.10 0.10 0.10 总和 0.40 0.40 0.40 注:其他元素一般情况下不做检验,但应保证。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进行检验。 3.3 尺寸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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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845-200X
3.3.1 板材厚度、宽度、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单位为毫米
厚度 0.5~0.8 >0.8~1.0 厚度允许偏差 ±0.07 ±0.09 宽度允许偏差 +10 0 长度允许偏差 +15 0 注:用户要求时,经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尺寸规格或允许偏差的板材。 3.3.2 板材的不平度应不大于1.2%。 3.3.3 板材边部应剪切整齐、无裂口、卷边,允许有轻微的毛刺。
3.3.4 板材各角应切成直角,切斜不应超过板材宽度和长度的允许偏差。 3.4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板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板材进行弯曲试验时,弯曲至表4规定的角度后,试样弯曲处的外表面和侧面应完好。
表4 抗拉强度Rm,牌号 状态 MPa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Rp0.2,MPa 断后伸长率A,% 不小于 TA1 TA8-1 TA9-1 M 240 240 170 170 55 47 140 140 9.5 9.5 弯曲角 ?,度 杯突值 mm 注1:厚度<0.6mm的板材强度数值报实测。 注2:用户对板材性能有其他要求时,应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3.5 晶粒度
板材应测定平均晶粒度,并报实测值。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3.6 外观质量
3.6.1 板材表面应光亮,不允许有氧化及过碱、酸洗的痕迹,但允许有轻微的发暗和局部水迹。 3.6.2 板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针孔、起皮、压折、金属或非金属夹杂物等缺陷。
3.6.3 板材表面允许有局部的,不超出厚度公差之半的划伤、麻点、压痕、凹坑等缺陷,但应保证最小厚度。
3.6.4 允许顺轧制方向用刮刀或粒度不低于100目的砂轮清除表面局部缺陷,并对清理处进行抛光。清理后的板材厚度不应小于最小允许厚度。
3.6.5 对表面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如涂膜供货等),可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
产品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 4698进行。 4.2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228进行。拉伸试验的试样应符合P1的规定。 4.3 工艺性能试验方法
弯曲试验按GB/T 232进行。采用15mm宽的试样,弯芯直径为板材厚度的3倍。 杯突试验按GB/T 4156进行。冲头直径为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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