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政府工程项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
项目名称: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所属行业: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 使用农民工人数(人):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兴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与 项目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 按合同约定规范工程款支付和施工过程结算。 二、 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 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四、 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五、 按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 六、由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
七、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八、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 九、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
十、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齐全)。
十一、严禁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六份,兴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留存两份,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各留存一份。
兴安县解决企业拖欠 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责任人签章:
2018年8月 日
财政部门负责人签章 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签章:
建设单位责任人签章:
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人签章: 项目经理签章:
项目劳资专管员签章:
2018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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