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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宅物业保安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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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宅物业保安培训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房管物[2009]32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9.09 【实施日期】2009.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宅物业保安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房管物〔2009〕326号)

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委关于2009年上海市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动员本市物业保安从业人员参与上海平安建设和世博安保工作,提升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定于2009年9月至12月,对本市住宅物业保安进行全覆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内容及培训对象 1 / 2

根据市综治委、市反恐办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住宅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本市住宅

小区安全防范的实际,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为反恐怖基本知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常识、住宅物业保安日常行为规范。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市从事住宅物业保安服务的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为一天。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和住宅小区物业保安主管由市局按区县划片统一组织培训和考试;其他物业保安从业人员由各区县确定培训方式,确保全员覆盖,全员培训。市局将组织检查物业保安人员的培训情况。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组织本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和住宅物业保安主管(队长、领班)报名参加市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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