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包括《自考申请学位须知》、《填写学位申请表具体说明》,共3页,请仔细阅读
自考申请学位须知:
一、申请学位条件
1.自考本科课程平均考试成绩70分(含)以上; 2.论文成绩优或良;
3.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取得60分(含)以上成绩(其中2008年及以前参加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其他省市学位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申报范围:
取得发证时间为2009年12月或2010年6月的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 三、自考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的资料:
1、《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 2、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天津市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8年及以前参加天津考试) 或天津市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网页打印件2份(2009、2010年参加天津考试) 或外埠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自考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本科)原件及复印件2份(B4纸正反面复印)
5、与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同版照片3张,其中1吋2张(先在每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然后粘贴在申请表上)、1.5吋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单交)。
(1.5吋大小为介于1吋与2吋之间)
6、同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命名为“身份证号+空格+姓名”)。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在左上方空白处标明自考准考证号! ........................
8、学位申报费100元
9、需提前准备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题目与指导教师姓名 ........四、应提前做好的准备工作
1、下载《自考学士学位申请表(个人填写)》
2、严格按照《填写学位申请表说明及样表》填写电子版,填好后用A4纸打印全套(单面打印,每份共5页)表格一式2份,各在左侧用2枚书钉上下装订
3、两份申请表各粘贴1寸照片。另再交1张1.5吋照片。粘贴及上交的照片要与毕业证上的照片相同。
五、时间安排:
外埠考生请与当地教学单位联系。
填写学位申请表具体说明 页码 第 1 页 编号 申请人姓名 所学专业名称 表格内容 全称 天津理工大学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8位连续数字 15位或18位 只填省份或直辖市 高自考 6位连续数字 8位连续数字 天津理工大学 全称 17位连续数字 6位连续数字 手机和固定电话 填写内容 此栏不填 准确、清晰、规范,勿写连笔字 参照自考本科毕业证 勿写天津市、理工学院 本页全部不填,但要打印并与其他4页一起装订 格式如19850329 参照身份证 参照户口簿 参照下面“注释1” 参照下面“注释2” 勿写天津市、理工学院 参照自考本科毕业证 此栏不填 参照自考本科毕业证 填写本人家庭或现联系地址 通讯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填写说明 封面 申请学位学校 第页 3 页 (填写日期) 2填表须知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出生地 学生类别 入学年月 本科毕业时间 本科毕业学校名称 本科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毕业证书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 第 4 页 加区号 学历从大专开始(经历只填写目前工学历及社会经历 从大专开始 作单位,也可不填)参照下面“注释3” 学习成绩单-课程名自考本科期间考试成参照毕业审批表,加考课不填,论文不填学时,其他课程学时参照下面称、学时、成绩 绩 “注释4” 总学时数 平均成绩 外语合格证书编号 毕业论文题目 成绩 成绩登录人签字 成绩审核人签字 院系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保留整数) (注意准确) “优”或“良” 参照下面“注释4” 参照下面“注释5” 参照下面“注释6” 参照本人毕业论文 参照毕业审批表 不填 不填 不填 不填 本页全部不填,但要打印并与前4页一起装订 第 5页
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以上表格内容如单元格需填写字数较多,请选定相关文字,点“格式”→“字体” →“字符间距” →“间距” →“紧缩” →“1磅”即可,请勿更改原表格结构。
注释1、关于入学年月的填写:
填写六位连续数字。根据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第5-6位表示年份(06表示2006年),第7位对应月份(第7位为1表示4月,第7位为2表示10月,第7位为3表示1月,第7位为4表示7月),如自考准考证号为100206301234,表示年份为2006年,月份为1月,入学...年月填写为200601。
注释2、本科毕业时间的填写: 毕业证书发证时间 2009年12月 2010年6月 其“本科毕业时间”填写 20091230 20100630 注释3、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的填写:
可参照《自考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本科)中的简历填写 学历从大专填起,要求每个学习阶段注明专科或本科及专业。 社会经历只填写目前工作单位,也可不填。没有工作的不填。
注释4、学习成绩单的填写:
按照《自考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本科)的内容与顺序填写,其学时按照“学分×18”填写,如学分为5,则学时为90,依此类推。毕业论文不填学时。
注意:1、加考课(如:管理学原理)不填。
2、有免考课程的考生,“学时”仍按“学分×18”填写,“成绩”填写“免考”。
注释5、平均成绩的填写:
计算“平均成绩”时,免考课程、加考课程及“毕业论文”不参与计算。 平均成绩保留整数(可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位四舍五入)。
注释6、外语合格证书编号的填写:
凡2008年(含)以前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考试的,此栏填写外语合格证书编号; 凡2009、2010年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考试的,此栏填写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分数); 凡参加外埠学位外语考试的,此栏填写学位外语考试成绩。
所有填写内容均为楷体字,封面为三号字,其余为小四号字。 建议使用模版参照填写,只改写蓝色字体部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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