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新入场的工人。其教育培训情况做好记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 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即一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负责;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认真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1、
新入场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
三级教育,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
特种作业人员再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
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对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
次安全培训。 4、
对新工人、临时工及外协工人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进
行三级安全教育。 5、
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剖析等。 6、
项目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应包括: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工种的安全操作
规程、劳动纪律、安全保护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8、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对操作
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
认真组织好转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根据不同的作业环
境和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 随着雨季、冬季的变化,及时进行防雨、防雷电、防洪、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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