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本规范的目的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本规范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是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证。
本规范以强制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提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创新。
1.0.2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本规范,建立、运行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可依据本规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和业绩评价。
境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时也应执行本规范。
3 基本规定
3.0.3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3.0.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施工特点,配备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2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3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3.0.6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8依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 安全管理目标
4.0.1安全目标应易于考核,目标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3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 4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
4.0.2事故控制目标应为事故负伤频率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应为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基础工作要求的组合。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5.0.1对于各层次的管理者,除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其运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安全业绩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纵向与横向展开。
5.0.3 1企业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可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 2 由于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企业处于特殊的重要地位,安全与生产矛盾处理难度大,建筑施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安
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使安全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行。
4各管理层的其他职能部门和(或)相关岗位负责落实与其职能相对应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保障、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消防管理、分包管理、劳动保护、文明卫生等相关职责和目标,可能有的职能部门会负责多项内容。 例如: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2) 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 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 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2、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1)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 领导、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7)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
负技术领导责任;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3) 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4)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5)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4、 企业总会计师
(1)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 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6、工程管理部门
(1) 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施工人员劳逸结合; 7、 技术管理部门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2) 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并抽查实施情况;
(3)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 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机械动力管理部门
(1) 负责本企业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2) 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3) 参与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 (4) 分析事故涉及设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9、劳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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