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205N/mm2
?.A N=?c.?.A=205N/mm2 ×0.634×397.4=51.70KN 单根立杆受力面积:0.9m×0.9m=0.81m2
立杆支承系统承载能力:51.7KN÷0.81m2=63.83N/m2
注: 设计要求地下室顶板承载4.0kN/m2,验算时未考虑顶板承载能力。
(2)支承系统上部荷载:
1.楼板荷载:25kN/m3×1.0m×1.0m×0.25m=6.25kN/m2
2.电梯使用荷载:360.8÷(3.8m×4.4m)=21.58KN/m2
合计:∑6.25×1.2+21.58×1.4=37.71kN /m2<63.83 kN/m2
结论:钢管支承系统承载能力大于上部荷载,满足地下室顶板结构安全要求。
(3)地基承载力验算
基础底板承重满足承重要求。 五、 钢构架顶撑技术要求:
1. 钢管架顶撑的材料严格按上述要求选用。
2. 钢管架顶撑的搭设严格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进行。
3. 顶撑立杆上部采用U型顶托与结构之间必须垫设方木,且与结构顶平顶紧。
4. 钢管架顶撑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施工电梯。 5. 按地下室结构后浇带实际情况调整支撑布置,中心支撑杆分布在
后浇带两侧。
6. 施工电梯使用期间定期对钢管架构顶撑与架构进行顶紧处理。 7. 施工电梯使用期间定期观察架体的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施工电梯使用期间严禁碰撞钢构架顶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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