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目的经费支出预算
(单位:万元) 总经费: 万元 经费预算 主管部门资助经费 科 目 金 额 其它渠道经费 备 注
六、管理条款
立项项目按照项目批准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 (一)主持人(申请人)及课题组:
1、遵守《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申报书及任务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工作进度抓紧项目的实施工作;
2、遇有问题及时向滁州学院大学生应用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报告,争取尽快解决;
3、阶段成果或最终成果发表的论文应标注“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否则不视为项目成果。
5、按计划完成工作,及时申请项目结题(验收或评价)。 (二)项目管理单位:
1、给予项目课题组开展项目研究与实施必要的条件等支持; 2、协助滁州学院大学生应用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校团委)组织、督促与协调项目实施;
3、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
(三)滁州学院大学生应用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校团委): 1、协调、配合教务处、科技处等有关部门按照计划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拨付资助经费;
2、检查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
3、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决定项目的调整、结转、暂缓执行或终止执行等; 4、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或评价)。
本计划任务书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团委各一份。 七、结题管理
申报的项目结题时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两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完成第4条。
1、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2、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专利权人为“滁州学院”。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且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5、参加国家级竞赛或参加省级竞赛并获奖。 6、提交设计软件、产品。 7、提交社会调查报告。 8、通过专家组答辩。
9、创业训练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 主持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学院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滁州学院大学生应用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 (校团委代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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