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依据南漳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南采计备(2020)0202号)的要求,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漳县汇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南漳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监理招标的范围
1.1 项目编号:HBHT-NZZFCG20200425-1
1.2 项目名称:南漳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1.3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城关镇、武镇两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道路等工程
1.3 采购预算金额:176.73万元。
1.4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设计变更范围内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的监理。
1.6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缺陷修复期止(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负责本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近两年(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4 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 2020年4月26日至 2020 年4月3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漳县卞和北路151-5号)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及公告中要求的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3.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漳县卞和北路151-5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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