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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中文名称: 化学俗名或商品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应急电话 工业酒精 甲醇 Ethyl alcohol 中山 广东省中山市 有害成分 浓度/浓度范围 CAS NO. 甲醇 95% 67-56-1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食入、吸入、皮肤吸收。 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干燥、脱屑、皲裂和皮炎。本品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首先引起兴奋,随后抑制。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多发生于口服。一般可分为兴奋、催眠、麻醉、窒息四阶段。患者进入第三或第四阶段,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扩大、呼吸不规律、休克、心力循环衰竭及呼吸停止。慢性影响:在生产中长期接触高浓度本品可引起鼻、眼、粘膜刺激症状,以及头痛、头晕、疲乏、易激动、震颤、恶心等。长期酗酒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病、慢性胃炎、脂肪肝、肝硬化、心肌损害及器质性精神病等。 对鱼类和水中植物不会引致危害。 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眼睛接触 皮肤接触 吸入 食入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 立即就医。除非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否则不可催吐。 1、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等特征。2、对急救人员之防护:应在空气新鲜处。3、对医师之提示:无特别解毒剂;应给予看护;医生需根据病人的反应做出判断,给予治疗。 危险特性 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汽比 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1页共3页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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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靠近火源时消防员保护设备使用自给式呼吸器。 应急处理 1、 个人应注意事项: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戴防酸碱手套,穿胶鞋。 2、 环境注意事项: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3、清理方法: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要过快,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最高容许浓度 工程控制 呼吸系统防护 眼睛防护 身体防护 手防护 其它防护 2100mg/m3。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戴防酸碱手套。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 外观与形状:无色透明液体 熔点(℃):-114.1 相对密度(水=1):0.790±0.05 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 自燃点(℃):793 燃烧热:1365.5KJ/mol 闪点(℃):12.8℃ 测试方法:闭杯 爆炸上限%(V/V):19.0 主要用途 PH值:无意义 沸点(℃):64.15±2.0℃ 蒸汽压(20℃):5.732kPa 燃烧值(KJ/MOL):1365.5 引燃温度(℃):363 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混溶于醚、甘油等有机溶剂。 气味:低刺鼻 爆炸下限%(V/V):3.3 有机合成、消毒以及用作溶剂。 稳定性 稳定。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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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险。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禁配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强氧化剂、酸类、酸酐、碱金属、胺类。 明火、高热。 不聚合。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急性毒性 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蒸汽影响黏膜及呼吸系统。含量过高可引起头晕、头痛、恶心。 皮肤和眼睛接触可能产生刺激危害。 皮肤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皮疹,引起灼痛、脱皮等症状。 泄露到土壤时,会快速蒸发及流入地下。泄露到水中时会蒸发(预估半衰期为5.4 天),及可能被生物分解。释放到大气中会进行光分解,预估半衰期为1 到数天。对鱼类和水中植物不会引致危害。不含对废水处理系统内的细菌造成抑制作用。 废弃物性质 处置方法 危险废弃物 。 交供应商回收,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国际运送规定: UN编号 运输注意事项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DOT 法规数据,可参阅运输法规。 1170 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适用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 年2 月17 日国务院发布),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其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参考文献 修订说明 制定 供应商所供物质信息资料表。 审批 日期 2010-12-1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不适用。 局部效应 致敏感性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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