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最低工资制度概述
最低工资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现阶段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具有非比寻常的作用。最低工资制度作为一种基本、重要的工资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劳动力供求双方的竞争行为;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者的基本利益起着保护作用;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干预收入分配,调控工资水平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体现着各级政府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因而,最低工资的实施和运行必然与众多经济变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必然成为不同经济学家研究的主要内容。
2.1最低工资制度的概念
最低工资制度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最低工资问题的一项度。由于最低工资制度属于社会保障措施的范畴,所以也可以称作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这一概念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1)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2)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通过立法直接确定的;(3)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即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2.2最低工资制度的特征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对最低工资制度的界定,最低工资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最低工资制度具有社会保障性和强制性。社会保障性是最低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和价值就在于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持,从而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最低工资制度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劳动者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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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最低工资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具有强制性。
2、最低工资制度具有宏观调节功能。最低工资制度的宏观调节功能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调节工资与物价的关系,补偿物价上涨引起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工资购买力水平下降的损失;二是调节工资总水平,通过最低工资的调整,调节最低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关系:三是调节和缓解严重就业压力,最低工资调整可作为经济杠杆,调节劳动力的流向,制定适度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鼓励企业多用人,缓解严重的就业压力。
2.3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意义
最低工资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现代化工资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个人合法收入及其赡养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不仅可以使规模庞大但收入低、素质不高的初级劳动者群体分享改革发展的红利,而且将推动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增值、拉动内需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其次,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干预收入分配,调控和改善工资水平。第三,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及不断提高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市场均衡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但不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因为在我国企业的主要成本中,劳动力成本所占比例并不高。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不仅不会使劳动密集型企业倒闭,而且还会促其转型。第四,在调节和保障社会经济生活,保证社会的公平和稳定,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公平竞争,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方面,最低工资制度也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与意义。
2.4国内外最低工资制度理论综述
最低工资制度一诞生,经济学家就其对经济的影响展开了深入的理论探讨,但是研究的结论未能达成一致。最低工资制度的争议,极大地激发了国内外学者对最低工资的研究兴趣。
1、国外关于最低工资的理论综述
国外的学者对于最低工资的研究主要包括失业效应模型、两部门模型、企 业反应模型、人力资本投资模型、效率工资模型以及搜寻—匹配模型等。失业模型由Stigler(1946)提出,他认为政府制定最低工资制度是对劳动市场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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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干预。由于最低工资高于市场均衡工资,因而会导致企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导致失业人数增加。进而Stigler还对最低工资的缺陷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最低工资除了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下会对低收入劳动者阶层的福利有所损害以外,即使在买方垄断的市场环境下,由于实行一个合意的最低工资表(一个依据行业特点、企业特点、时间不同而制定的完整最低工资计划) 所需的信息难以收集,政府很难通过最低工资计划造福于劳动者。Mincer(1976)则建立了一个包含受最低工资制度规制和未受规制的两部门模型。根据Mincer的分析,当受规制部门因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了工资以后,该部门劳动力的就业量会有所下降,退出的劳动力可能会向未受规制的部门转移,或者退出劳动力市场。即使受规制部门退出的劳动力可以在未受规制部门重新找到工作,这部分劳动者的福利也会因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而受到影响(如该部门新的均衡工资可能下降)。Fraja(1999)建立了企业反应模型,其研究表明最低工资的提高将会促使企业主给工人提供更差的工作条件,更繁重的工作任务,由此转移企业主的损失。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或提高并不一定会导致雇主解雇工人,雇主有可能通过减少工人福利、增加固定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等手段来抵消最低工资提高带来的损失。当然并非所有的模型都认为最低工资制度只会产生负效应。Cubitt和Hargeraves(1996)利用人力资本投资模型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最低工资会对低生产率工人产生激励作用,原因在于他们为了获得更高工资会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由此提高了人力资本含量,并通过个体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改变来促进整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总量的增加及就业机会的增长,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福利的改善。Aizenman (1997)、Agenor和Aizenman(1999)以及Agenor(2001)运用效率工资模型来分析最低工资对失业产生的影响时认为,最低工资的实施会最终减少社会总体的失业水平。因为较高的最低工资和由于实施最低工资造成的部分工人失业不仅提高了低工资工人因消极怠工而失去工作的机会成本,同时也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工作。Flinn(2006)根据搜寻—匹配理论提出,最低工资会使工作的预期效用大于失业状态的效用,所以加入到工作搜寻队伍中的求职者会增加。而就业量取决于雇主和求职者匹配的成功率,最低工资提高会吸引更多的人寻找工作,这会导致更多的雇主和求职者成功匹配,因而就业量并不因最低工资上升而减少。
总之,运用不同的理论模型和假设,甚至对相同的数据采用不同的计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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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研究的结果也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和分歧。因而,最低工资至今仍是经济学家们感兴趣的热点问题。
2、国内关于最低工资的理论综述
我国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理论界也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以及其对经
济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进行了很多的探讨。
(1)认为实施最低工资会带来反作用
从《最低工资规定》颁布实施的一开始就有经济学家对实施最低工资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张五常(2004)认为,最低工资会降低由于中国劳动人口的竞争所促成的中国经济的增长模式,同时也会破坏工商业分红制度,因此,实施最低工资会使下层工人找不到工作。薛兆丰(2004)认为,市场的供需是劳动力价格的惟一决定因素,用法律来规定工资和福利的高低是枉费心机,而这种硬性规定的后果是低薪工人失业。此外,最低工资法规定的只是货币工资,而全部报酬还包括劳动保障、医疗费、有薪假期、工作环境、职业培训等。如果硬性规定货币工资,雇主就会在长期内调整其他报酬,使全部报酬回落到本来的水平,使法律失效。平新乔(2005)认为,我国仍有65%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当前农民年农业收入不到2500元的情况下,他们会接受月工资低于400元的工作,从而使最低工资制度形同虚设。如果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只会提高企业用工的实际成本与违法成本,客观上减少城镇就业水平。过于积极地推进最低工资标准并提高该标准,反过来会不利于农民工生存状况的改善。可见,薛兆丰、张五常和平新乔反对实施最低工资的理论依据基本都是Stigler的失业效应模型和Fraja的企业反应模型。
(2)认为应该实施最低工资
同样的,国内也有很多学者认为应该实施最低工资,在理论研究方面,马克思认为生产的无限扩张与工人有限的消费能力的矛盾必将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张智勇(2007)运用该理论分析认为,我国农民工工资低下,使得这个庞大的群体有效需求不足,这必将导致经济难以持续增长。鉴于农民工工资低下的事实和民工荒现象的存在,企业遵照执行最低工资政策是有能力也是有必要的。刘险峰(2009)分析了农民工市场的特征,认为我国的农民工市场机制非完善,分割的农民工市场缺乏完全竞争性、要素替代充分性、工资效率性,因此,国家应该采取措施对农民工进行保护。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客观上是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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