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研业绩条件
①省级以上突出贡献专家(管理期内),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②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前3位,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首位;
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且项目(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8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2万元以上;
④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⑤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二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三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四级期刊学术论文3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
⑥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
2.教授竞聘四级岗位,任现职近5年以来,除达到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教学业绩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
(1)教学业绩条件 ①校级教学名师;
②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5位,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优秀教材奖前2位;
③省级以上教改立项前2位,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双语课程前2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校级双语课程负责人,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前2位,或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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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教学效果考评两次优秀。 (2)科研业绩条件
①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或三等奖两次(其中一次首位);
②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5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累计1万元以上;
③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 ④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三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四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3篇;
⑤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
(二)副教授
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副教授岗位教学工作量年平均需达到260学时(其中需完成课堂教学150-200标准学时;辅助课时110-60学时),各年度教学效果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1.副教授竞聘五级岗位,任现职3年以来,除达到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下列教学业绩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2项;或教学业绩条件中的2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
(1)教学业绩条件 ①校级教学名师;
②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前3位,或优秀教材奖前3位; ③省级以上教改立项前3位,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3位,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主讲教师前3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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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双语课程负责人,或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讲教师前2位;
④校级教学质量奖,或教学效果考评其中一年为优秀。 (2)科研业绩条件
①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期内);
②获国家级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额定人员、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两次(其中一次首位),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首位;
③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1万元以上;
④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 ⑤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五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六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
⑥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
2、副教授竞聘六级岗位,任现职近3年以来,除满足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下列教学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
(1)教学业绩条件
①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前3位;
②省级以上教改立项前4位,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3位,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主讲教师前3位,或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前2位,或校级优质课程负责人,或校级精品课程前2位,或校级双语课程前2位;
③校级教学质量奖获得者,或教学效果考评其中一年为优秀。 (2)科研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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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获国家级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额定人员、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市厅级科研一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首位;
②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2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1万元以上。
③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 ④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六级期刊学术论文3篇;
⑤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
3.副教授竞聘七级岗位,任现职近3年以来,除满足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教学效果考核合格以上,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
科研业绩条件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前3位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
②前两位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前两位参与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累计1万元以上;
③前两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 ④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五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六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
⑤前两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
(三)讲师
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量,讲师岗位教学工作量年平均需达到28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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