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史纲
作者:刘益浒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08年第07期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经历了初创期、破坏期、恢复期和发展期三个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个环节,既有理论的成果,又有实践的成就。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将按照十七大报告的新要求全面快速发展。
【关键语】中国特色;法治建设;人民民主;史纲 【中图分类号】 A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8)11-0093-03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全面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十六大五年来的辉煌成绩,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包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十七大报告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新要求中明确包含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就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能切实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健康发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的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受错误思想认识的限制和当时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不平坦的发展之路,经历了从曙光初现到彻底否定再到全面恢复、快速发展的过程。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的初创时期(1949~1956)
相关推荐: